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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红袍 ...

  •   谢际为笑着吞着那块点心,仿佛那是什么人间珍馐一般。他平日就用得少,也因为他那毛病,吃两口就觉得恶心。虽然吃点心容易导致吃不下饭,可对他来说,能吃点就算胜利。
      两仪殿又安静下来,只有细微的咀嚼声响着,平添几分寻常人家“袅袅黄昏后,静静人炊时”之感。沈均久在军中,有些吃不惯这些精细点心,拿了两块之后,就百无聊赖地盯着谢际为看。
      “陛下,臣怎么觉得,不过四个月,你好像瘦了好多。”他突然冒出这一句来,“臣以前见你穿过这一件衣服,应当没有这么宽大才是。”
      他还记得这件衣服穿起来应该是合身的,肩头也不该那样消瘦才对。其实按理说,天子的衣服,尤其是谢际为的衣服,穿过一次就很少穿了,沈均向来不注意这些,没什么机会对比,自然也无从发现。可这件实在特殊——它正好给沈均穿过。

      他还记得当时的尴尬场景。那天他过生辰,实在喝的有点多。他和谢际为俩人坐在长袖当风的亭子里,当时谢际为就穿着这件衣服。
      他穿鲜艳的颜色好看,衬得整个人有鲜活气。那时他没有这样瘦,在玉带下束着的腰也没有这样细。沈均看着他一直模模糊糊的,刚想站起来晃晃头,把重影晃出去,可一时不察,反而把自己晃到水里去了。
      他是剑南道人,游水还是会的,当时喝得晕了,心里也没什么害怕的。他像个傻子一样看着亭子里震惊的谢际为发笑,仰头说道:“七哥,我好像掉在水里了?”
      想到这里,沈均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酒量一向很好,往常就算喝多了,也大多倒头就睡,就这么一次出了大丑,还偏偏在谢际为面前——哪怕直接让他忘了也好啊。
      而就在说完这句傻话,他眼瞅着谢际为就要下水了,心里残存的“我是忠臣,我要保护陛下”的责任感让他下意识地伸出了手:“七哥,你拉我一下,你拉我一下好了。”
      他到底是怎么上去的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天子脱下自己外袍裹住他的时候,那件衣服很暖和。

      比之当初,现在天子的衣服仿佛挂在他身上一样。明明是世俗的华袍,让他穿着,仿佛要升仙一样。纵然世人近来对美男子的评价标准又变成了“美人在骨不在皮”,讲求这种骨感,可沈均看着他这样瘦,却只觉得头疼。
      “陛下,臣同你说过多次,无论如何也不能不吃饭。你若不吃饭去吃药……不对,你该不会连药都不吃吧?”
      谢际为丝毫没有被抓包的尴尬。不过他虽然不肯认错,倒是也知道此时不该去触沈均的霉头,放缓了语气道:“夏日炎热,本就吃不进东西。太医院那帮庸医只会让人喝药,喝了多少年了也不见好。你不在,我看着他们就心烦,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指不定哪天就把他们砍了,你回来又要生气,还不如让直接滚得远点。”他说着,忽然觉察出不对来,变了变脸色。
      “怎么不唤我七哥?”

      沈均原来还怒气冲冲地听着他狡辩,一下子被他这突然的问题给弄得不知所措起来。他心里有愧,只好支支吾吾地说改换着称呼:“陛下……七哥……是……是臣……”
      谢际为原来只觉得奇怪,看他这样吞吞吐吐的样子,心里却翻江倒海起来。可他不肯同沈均生气,或者说,不肯把怨气表现出来。他凑上前去,伏在了沈均膝上:“你要疏远我。”
      “我做错什么了吗,你要疏远我。”
      他的神色看不清楚,若是以前的沈均,当然立马背诵忠君爱国箴言,反复声明“我是七哥的好兄弟,连七哥自己也不许质疑我”。可,不巧的是,沈均真的是这么想的。

      这难道能怪我吗?沈均真的想对天大喊。

      不是他多想,实在是他的身份尴尬,夹在家族和兄弟情谊之间左右为难。
      大成王朝立国之处,封了四位四角鼎立的异姓王:定北、镇南、平西、安东。而沈均此次出征,正是为了平定平西王的叛乱。
      他之所以一定要去,就是因为他是镇南王世子,同样是异姓王之一。他们家还更特殊——沈家先祖曾是开国皇帝的义子。有这样的因缘际遇,为了保住自己王位和脑袋,他老爹八百里加急送了十几封信来,催他赶紧请缨去平叛。
      其中一封是这样言简意赅地写着的:
      “衡之吾儿,
      咱们家的身家性命全绑在你这里了,你快点给爹去平叛!
      父于剑南道急书”
      在这样的情景下,心中难免会起避嫌之情,更何况,在他手刃平西王之前,对方的疯癫之语到底也还是在他心里留了些阴霾。

      他多少有些无奈,可他也没傻到要直说,思考了一下,还是像小时候那样,轻轻抚摸着谢际为的头发:“七哥,我没有要疏远你。我们十数年的情谊,你早就是我最重要的人了。不过是公文写多了,天天陛下陛下的写着,骤然让我改,一下子改不过来而已。”
      这是拙略的借口,谢际为八成不会信。可他脑子现在如同一团乱麻,再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来了。
      果然,谢际为还是闷闷地:“十数年叫七哥,你一下子不也改成陛下了吗?存心就是存心,你肯定觉得我哪里做得不好,生气了,才会这样叫我。”
      “我都能改的,你别这样对我。”

      沈均最吃软不吃硬,听他这样说,心里那有关“避嫌”的念头瞬间被那个叫情谊的东西压了下去。他了解谢际为,此刻回过神来,故意换了一种口吻:“是,我是生气了。”
      他感觉到对方明显的僵硬,赶忙开口:“我气你明明是天子,非要把自己糟蹋成这个样子。你喜欢干净,也总不能日日嫌自己脏吧,还有,有些时候明明不用要人性命的,大可宽泛些,好教百姓知晓你的仁德多一些。”
      谢际为放松了下来。他甚至恢复了初见那副懒洋洋的样子——他开始玩沈均腰上的香囊:“不是我要杀人,他们一个个都是不知道哪家的探子,成天在眼前晃实在心烦。你若不喜欢我便不杀,这样的小事也值得你计较。”
      他抬起头,伸手把沈均的脸捧到自己面前:“霜霜,你好小气。”

      “霜霜”这两个字一出,沈均的脸砰的一下红了起来。他结结巴巴地说:“不是说好的,成年以后都叫衡之吗?怎么还叫霜霜……”
      他的心里升起一种“明明成年了还被亲近的人在外叫小时候起的女名”的难为情来,恨不得立马八百里加急离开这地方。
      偏偏谢际为不依不饶地一直说:“霜霜,霜霜,霜霜……”他像是打开了什么开关一样,凑在沈均耳边叫着,看着他的耳廓一点点变红。
      沈均被他弄得不好意思,拙略地转移起了话题:“七哥……放过我吧。我……特意给你带了礼物来,你不想看看吗?”
      原来是为了缓解气氛,不过想到那把弓,沈均还是迅速地快乐起来。他缓缓拨开谢际为的手,向外唤道:“魏大伴,烦请把我的匣子拿进来。”
      “礼物?什么礼物?”谢际为用手拉住他的袖子,眼睛亮亮的,“怎么有些人生气还记得给我带礼物呀。”
      他脸上满是志得意满的笑容。
      沈均无奈地笑道:“好,是我没骨气,可那东西你看了一定喜欢。”
      他并没有觉得两人此时的距离有什么不妥当——即使天子的头枕在他的膝上,一只手拽着他的袖子,一只手捏着他的腰带,仿佛呼吸都能共享。
      可他们过去十多年都是这样子的,甚至连魏大伴都看得习惯了。只是他身边那个捧匣子的小宫女今年刚调到御前来,没见过这情景,不小心将匣子摔倒了地上。
      沈均几乎看到她一瞬间瘫软下来,只知道叩头:“陛下恕罪,陛下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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