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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一切还要从十五年前那个秋天说起。我的人生在那个金色季节急转直下,一度失控,几乎山穷水尽,她及时拯救了我,抓住我的头发从水中拖起,令我重获生机。

      是她让我意识到,我身上还藏着一个截然不同的自己,世间还延伸着截然不同的道路,一条成为更好自己的路。

      她令我脱胎换骨,令我在满盘皆输的败局里,依旧没有丧失找北的勇气,令我在人生的急景流年里,抓住一点微茫希望,拨开丛丛荆棘,照旧蹒跚前行。

      我们相识自一次无关紧要的偶遇,这次不期而遇,与这座城市里每日近两千万人流之间的擦肩而过没有区别。我自小到大在这座城市里偶遇的人数,每日就算按最低百十来人估算,累积到如今,也有近一百万次了,百万分之一的一次偶遇,当然不会在我身上引发什么特殊效应——就像一滴水落入西湖,西湖不会就此变成洞庭。

      那天我照常靠窗坐在“时光倒流”酒吧,手捏高脚杯细杆,无所用心地贴在耳边轻摇。酒液与杯壁沙沙摩擦,激荡出罗曼蒂克的葡萄香。酒吧东北角那台仿古留声机在壁灯光圈里闪闪发亮,金色铜喇叭里飘出的爵士乐婉约低徊,像个怨妇在倾吐生活的诸般不快。

      屋内光线半明半暗,混杂着柔和的灯光和从百叶窗透入的光线,恰恰是我喜欢的折中亮度。六十平大的屋内,除了我,只有亲自充当调酒师的老板和一位紧盯电脑屏幕的年轻女人。真好,没有人声的干扰,一切都遵循着自然的节奏,一切都在自行运转,我喜欢这种只有音乐流淌、不吵不闹的静谧。

      手里的酒已是第三杯了,我习惯性地耸鼻,捕捉香气的层次。我现在已经发现,香气是杯中酒为迎合酒主人口味而特意分泌出的,是刻意逢迎的气味,就像半老徐娘为迎合如意郎君刻意涂抹的脂粉,这脂粉是千方百计要迎合男人口味的。

      当然,无论脂粉质地多么高级,都掩盖不了徐娘已无法挽回的迟暮俗态。酒跟人一样,或者可以认定,酒其实是人的分身,酒会迎合人味,人也能从酒里品出自身的味道。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些玄而又玄的玩意儿,如果你像我一样天天坐在同一处,端着同样质地的大肚玻璃杯,喝同样颜色的刺激性液体,四周溢满一成不变又撩拨人心的情调,就不难得出同样的认知。这没什么神秘可言,就是一种固定生存方式驯化的结果,经长期熏染后,你的眼耳鼻舌会演化得空前敏感,你能捕捉到过去从未观察到的细枝末节,那是一种具有超越性质的感受力,超越日常,超越常规,超越常识,超越理性,超越理解力的边界。

      据说文学家具备这种能力后,就会用耳朵代替眼睛,用眼睛代替舌头,用舌头代替大脑,如此错位替换,打通感官障碍,发明出一种叫做“通感”的手法,文字因此更加有趣,文学因而更具魔力。

      正嗅着酒,听到开门声,尔后门那头传来一声富有磁性的“小猫”。我没有回头,只回道“流浪的”。那满带磁性的男低音,来自我的好友,唐棣。不用看就知道,他现在一定满带笑容,他见人就笑,好似脸上笑肌有用不完的力气,这是我最佩服他的一点,因为我做不到,见到一般没有交情的人,尤其是陌生人,我连装样子都装不来,更别提抬起笑肌和嘴角那条弧线。

      他也是一个狡猾的家伙,一般人看不出来,只有我这样心思敏感、又跟他有深入交往的同党才能觉察到,不过他深藏在和善笑容下的狡猾对我没有威胁,我也就不以为意。

      唐棣在本市音乐台主持一档流行音乐节目,一年多前我还在那里不亦乐乎跑腿时,他是唯一对我还算关照的同事。他跟我一样,也喜欢蓝调和爵士乐,我们由此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离职后,我找到了这间爵士音乐酒吧,如获至宝,于是本着朋友之间有福同享的宗旨,就把他也招呼了过来。

      唐棣一阵风从我身旁过去,没有停留。我们熟悉到了不需要客套的地步,即便他来了不跟我打招呼,我也不介意,真正的朋友之间,客套都是多余的。

      很快身后某处就传来喁喁私语,间或有女人嘤嘤浅笑。我知道,唐棣又当起猎人来了,这是他的拿手好戏。这家伙深知自己魅力所在,运用起来也胸有成竹。他那副上天吻过的好嗓子,简直是天生杀手锏,任何一只肉耳朵都抵御不住它喁喁低语的攻击力。

      当那女人的笑声愈来愈频密,愈来愈无法自控地拉高,我又知道,猎物上钩了。我记得她戴眼镜,穿着深蓝色西服套装,白衬衫领子盖在西服领子上头。她面前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是红绿色短柱组成的曲线,边上不断闪动着变化的数字。她这装扮,一看就知道是附近写字楼里的白领或金领。见过她好多回了,但从没打过招呼,她看起来是那种不大好接近的高冷女性。

      我耳朵有些发痒,脑子里嗡嗡声不绝,一会儿是朋友撩拨女人的甜言蜜语,一会儿是女人难以自持的笑……我突然间觉得燥热,喉头发干,眼睛也开始发痒。

      我在心里咒骂:“天杀的主持人。”同时又忍不住感慨,人与人的命真是天差地别:有的人卯足全力呕心沥血都得不到的东西,另一些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到手。就拿唐棣来说,别人追女孩,千言万语都不一定能打动对方,他三言两语就能做到。这种天赋是老天爷赏饭吃,学不到的,如何努力都不行。

      我倒不是嫉妒唐棣猎艳的本事,我本人对猎艳这回事虽说不上反感,但也无动于衷。我心底里渴望的是长久而稳固的两情相悦,就像我在这家酒吧流连了足足八个月,八个月里,我没有主动招呼过一个异性,就连令我一见倾心的老板娘,都是她来主动认识我的。

      怎么说呢,流于表面的交往对我没有吸引力,我懒得花心思去结交泛泛之辈,还要提着气去维护结交之后那一个个空心的、没有实料的“球”——这些没有实际内容填充的关系,就像一个个空心的气球,只有薄薄的一层皮,经不住按压,一戳就破。有闲心去吹鼓一个个一戳就破的空心球,还不如老老实实经营一段有真材实料的感情。

      我虽然对唐棣的做派不屑一顾,认为他不过就是巧言令色、虚与委蛇,但有一次实在好奇,就问他到底对女人们说了什么,逗得她们难以自持花枝乱颤。

      “讲笑林广记呗,讲笑话。”

      “快老实交代,笑话谁不会讲!”

      唐棣懂我的为人,知道我不是为了窃取机密后如法炮制,做他的情敌,于是就坦诚相告。

      “跟女人说话,要讨得芳心,当然不能跟傻子似的聊天气、侃美食。没有女人对天气感兴趣,也没有女人真正在意美食。所有有志于傲人曲线的女人是不会在意美食的——她们通常都是厌食者。你要跟她们聊的只有一样:就是她们自己。她的身材、穿着、气质、神采、头发、眉眼、睫毛、眼影、肤色等等等等,她身上的一切,哪怕是手肘和脚趾甲,都是上好的话题。总之,每一句话都不离她本尊。就算你走神误说了一句‘今天天气真好’,下一句也要圆回到她身上说,‘这样的天气能与你相遇,岂非天意?’,明白?”

      我一听这就是他的秘笈,差点没晕过去。原来女人这么好骗。但聊天时句句不离本尊,还能一聊就是好几个小时,这得从外到里细聊到什么程度,如果一直重复聊眼睛鼻子眉毛嘴唇衣服,肯定也是行不通的,所以,能一直聊一个对象又不重复,这本事不服也不行。

      唐棣的解密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令我大开茅塞,不过这种茅塞顿开不是修行者菩提树下苦思之后的那种豁然,而是“哦,原来是这么回事,也不过如此”这种。我又不是不跟女人交往,我可从来没用过“句句不离她本人”的套路,不照样也有女性青睐吗?他说那是你天生自带忧郁气质,人又生得翩翩公子哥儿,精神和□□都符合女性审美,自然桃花旺。

      我感觉燥热时,又有两个人进来,远远跟我打招呼,叫了两声“小猫”。我那时已经喝了好一阵,脑子有些发蒙,听到有人叫就扬扬手算是回应,头都没抬,没听出来是谁,也懒得判断。这样做可以省出些脑细胞,没准能去用来做些正事——可实际上,走出离我十来步远的那道灰白木门后,我也没什么正经事可做,要么是另寻一处打发时间,要么回家躺尸。

      算算,到今天我已失业一年有余,一年多来的任性逍遥,早把我的志气消磨得精光。夜里我常常觉得,这辈子应该不会有出路了。不过“此生再无出路”的念头对我来说并不可怕,这种可能性一旦成为现实,我直视面对就行了,就像眼下,其实很可能就是“没有出路”的状态,我不活得好好的么。

      我不理解,为何这个时代人人都在焦虑所谓的“出路”,很多人实际上远没到山穷水尽,却走上了绝路。这个时代我不能理解的事多了去了,我也不打算去刨根问底,懒得费这脑子。

      我强忍腻烦,抿一口于我而言已落入俗套的葡萄酒,聊以打发更加令人腻烦的平常一天。我伸手拨了一下窗台上的霞光海棠,看看窗外,日头还高挂着,还只是下午,这一天还长着呢。我感到少有的憋闷,辞职以来头一回觉得酒吧的时光也这么难熬。这时老板陈琦走了过来,在桌上放下一杯热茶。

      “是不是有些热?”他朝窗外努努嘴,又抬手指了指自己的额角,“要不要开空调?”

      我伸手摸了摸额头,还真是出了不少汗。“不用,琦哥,出汗排毒,有益健康。多半是喝酒喝的。”我冲他一笑。

      “这杯我请。老家那边昨儿新寄过来的云雾茶,你尝尝。”

      没等我“谢”字出口,琦哥转身走了。我看着那消瘦精干的背影,朝他举了举杯。琦哥湖北人,中等个,寸头,面相和善,有着南方人特有的细腻和周到,从你进酒吧那一刻起,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就都在他眼里心上了。如有必要,他会适时走上前,送上恰如其分的问候和关切。

      我在这座城里待过几十间酒吧,独独钟情于“时光倒流”——就像凤凰非梧桐不栖,我现在是非这间酒吧不喝——就因为这里有一位贴心老板。这年代,人与人之间最缺的就是关怀,我在这里找到了这样东西——我可不会像那只下山猴子,丢了西瓜去捡芝麻,我得抱紧西瓜。

      也得承认,我留在这里,还为另一个人,蕙姐,也就是这里的老板娘。她叫邱蕙,每一回进酒吧,第一眼就是望向吧台,看她在不在。蕙姐时不常来酒吧帮忙招呼客人,她的细心体贴不在丈夫之下,还是个落落大方的美人胚子,来这里的酒友,不分男女,没有对她不倾慕的。

      可蕙姐不是唐棣口中的那种女人,她好像并不太喜欢别人恭维自己,唐棣有两次趁老板不在挑逗她,百般恭维,却被奚落得够呛。罕见碰壁之后,唐棣却不承认,反怪蕙姐有眼无珠,并声称自己对她没有非分之想。

      “我夸蕙姐像一朵纯洁的芍药花,她竟然说我是污秽的黄牛粪!伸手不打笑脸人,没想到她竟这么刻薄。要不是看琦哥仗义,是朋友,我真想从此不来了。”第二次挑逗失败后,唐棣跟我抱屈。

      “她那是玩笑话,我在旁都听到了。再说了,你上次夸蕙姐像勿忘我、含羞草时,她不是说了嘛,以后不要拿花啊草啊来形容女人,俗气。你偏不听,是你不尊重人家在先,自讨的。”我说。蕙姐刻薄又不失圆滑地讥诮唐棣后,我对她更加另眼相待,知道她不是随性的女人。

      这天我烦躁不安,可能跟蕙姐不在有莫大关系。此时留声机里缓缓流淌着John Coltrane的萨克斯曲“In a sentimental mood”,懒散的旋律中暗藏不为人知的愁绪,将我紧紧包裹。我如坐针毡,闹不清为何就连平日大爱的John Coltrane也不能使我镇定。我干脆忍着喉头发呕的感觉,喝下一口酒,这一口下肚后,腹中立刻就反馈上来不适,隐隐疼痛起来。我按压肚皮,稍微舒服了些,正当我松了口气,一个影子从左侧方款款靠近,在我身旁落座。

      “小猫。”

      轻如梦幻的一声招呼——是个陌生女声。

      我耳朵像被一根毫毛挠了一下。

      那是2000年秋的一个午后,长椿街口的“时光倒流”咖啡酒吧,南向窗边,秋阳将她塑为一尊闪着光的形象,就像西方画里常见的圣女。她巧笑着,眼眸清澈得能照出人影,额头上覆着厚厚的刘海,长发披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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