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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第七十五章 ...

  •   一切都准备就绪后,安旭海决定正式动手了。
      案发当晚,他换上一身黑衣黑裤,背上一只黑色背包,再戴上一只黑色头盔,叫了一辆摩的出发去万福金店。
      拍过谍战剧的安旭海,在隐藏行踪这方面也是一把好手。他并不是直接乘坐那辆摩的到达目的地,期间还陆续换了三辆不同的摩的。最后还在离金店有一条街远的地方下了车,再穿过一条小巷子步行过去的。这为警察追踪他的来处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安旭海闯进万福金店时,店里只有老板和一个店员在场。他左手举起枪威胁他们不准乱动,右手直接用一把大铁锤砸开了玻璃柜台——那是他早就看准的金项链柜台,两把就抓光了里面的所有金饰,然后火速撤离。
      背着一包金饰从万福金店冲出来时,安旭海希望自己能够尽快跑掉。他看好的撤离路线原本是之前来的那条小巷,可是,他却没机会跑去那条巷子。
      因为一出门,安旭海就遇上了一位警察——那个警察不要命地冲着他跑过来时,他真是没法不肝儿颤。不由自主地抬手就是一枪,试图吓退对方。
      然而,让安旭海失望的是,那位警察并没有被他吓住,依然一路紧咬着他穷追不舍,即使他一再开枪也无济于事。而他不想被抓住,无论如何都不想。

      最后一次与警察面对面地互相举枪对峙时,很清楚自己已经没有回头路的安旭海,决定一条□□走到底。
      事已至此,不是撂倒警察跑路;就是被警察撂倒后受死或坐牢。安旭海当然不希望自己送命或蹲监狱,哪怕有一线机会也绝不放过。
      开枪射倒那名警察后,安旭海一路狂奔逃离商业街,他钻进了一条僻静的小巷,飞快地摘掉头盔,脱去身上的黑衬衫,露出套在里头的一件白T恤。再从黑色背包里拿出一顶棒球帽和一只蓝色挎色,把帽子戴在头上,把抢来的金饰转移进挎包中。然后将头盔、衬衫与黑色背包统统扔上了路旁一栋平房的屋顶。
      换了装束的安旭海,若无其事地重新走上街头,融入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一辆警车呼啸而过时,他已经坐上了一辆公交车,朝着城东的方向前进。
      到了城东,他再换乘地铁前往城西。在城西,他搭上轻轨前往城北。最后,他从城北再次坐公交车返回城南。还刻意在某个站台提前下车,走上一段路后再打的前往火车站。
      安旭海已经提前买好了当晚十二点的火车票。在火车站下了车,他先去小旅馆取自己的行李,然后拎着行李直接进了站。
      当火车的车轮准点缓缓启动时,安旭海悬在喉咙口的一颗心终于可以放回原处了。摸着挎包里那包沉甸甸的黄金首饰,他觉得自己的冒险是值得的。
      直到那一天,警察突然有如天降般地在小镇上抓住了安旭海,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冒险根本没有想像中那么成功。这才为自己偷鸡不着蚀把米的行为感到后悔莫及……

      挤牙膏般一点点挤完了自己的犯罪动机与作案经历后,安旭海满脸悔恨万分的表情。
      “我当时会那么做真是脑子进了水,是一时糊涂的行为。警察同志,像我这样的初犯应该可以从轻发落吧?”
      夏琅恨恨地瞪着他说:“你持枪抢劫就已经是重罪了,还开枪打死了一名警察,你觉得有可能轻判吗?”
      安旭海大吃一惊:“什么?那个警察死了?不可能吧。我当时只是打中了他的腿而已呀!”
      “你打中了他大腿根部的主动脉,短短几分钟内他就因为失血过多牺牲了!”
      夏侯冶的这句话让安旭海整个人变得呆若木鸡,脸色灰败得像一块用了许多的抹布,再没有一点生气。因为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不但不可能被轻判,而且在未来等待着他的必然是死刑。
      审讯结束后,安旭海将被转移去拘留所。他戴着手铐走在南江分局中,迎面而来的每一位警察,目光都如刀如枪般锋利无比。即使他垂下头,刻意想要避开那一双双锋利的眼睛,也依然能清晰地感受到那种鲜明的刺痛感。
      夏琅环抱着双臂站在办公室的窗前,居高临下地看着走出大楼的安旭海被押上了一辆开往拘留所的警车后,她郁然亦释然地吁出一口长气,对冥冥中的任翔说:任队长,我们抓住那个抢劫犯,你可以瞑目了!

      这天下午下班后,夏侯冶独自驾车出城去了西郊的公墓。上午,他和许多公安系统的干警们一起在这里送别了任翔。傍晚时分,他又一个人悄悄地来了。
      来之前,夏侯冶特意去那家粤菜馆打包了两份蚝油牛肉。任翔曾经对这道菜赞不绝口,而他牺牲前的最后一顿饭也是吃的蚝油牛肉。现在他的人虽然已经不在了,夏侯冶却还想在他的墓碑前为他敬上这道蚝油牛肉。
      夏侯冶掀去食盒的盖子,盒子里色香味俱全的牛肉看上去色香味俱全,能诱得人食指大动。看着墓碑前任翔含笑的遗像,他在心底默默地说:任翔,这是你最爱吃的牛肉,以后我只要来看你,就会给你带上它。还有你的老婆孩子你也尽管放心,只要有我在,她们遇上的所有麻烦所有问题我都会负责解决到底。
      尽管夏侯冶与任翔相识的时间并不长,交情也并不深。但是警察这一职业,注定了彼此之间不只是同事关系,还是战友关系——关键时刻,是需要一起冲锋陷阵,一起直面生死的人。所以,任翔的死,让他无法不难受。
      而在任翔的葬礼上,他妻子莫兰悲痛欲绝的哭声,以及他女儿妞妞不谙世事的天真笑容,都让夏侯冶更是加倍的难受,心一寸寸像被钝刀子割着似的疼痛难当。
      这天,夏侯冶在任翔的墓碑前呆了很久,很久。
      看着热腾腾香喷喷的牛肉一点一点凉透;
      看着满天霞光一丝一丝褪色;
      看着一轮圆月一寸一寸爬高,如一颗硕大的眼泪挂上深蓝的夜空……

      晚上八点半的时候,夏侯冶驱车回到东方花园的家。他的父母陶慧云与夏侯斌正坐在客厅里等他。
      陶慧云早就想来看儿子了。但是任翔殉职后,夏侯冶先是每天都留在局里加班到深夜,后来又为了抓捕安旭海去了外省,她根本找不着机会和儿子见面。这天晚上才终于能够一家人凑齐坐在一起。
      看见母亲拉着父亲一起来了,夏侯冶不用问也知道她的用意何在。果然,对儿子嘘寒问暖了一番后,陶慧云就直奔主题。她希望儿子能辞去刑警的工作,因为任翔的死为她敲响了警种,这份警察职业实在是一份高危职业。
      警察工作有危险,这件事陶慧云其实一开始就有所了解。但是任翔在追捕犯人时中枪殉职的事,把这种危险性如此鲜血淋漓的展现出来,让她无法不胆战心惊:如果当时是阿冶在追犯人,那岂不是……
      尽管只是假设性的想法,陶慧云也完全不敢想下去。所以,今晚她拉着丈夫夏侯斌一起过来看儿子。事先就跟他说好了,两口子要意见一致地劝说夏侯冶辞职换工作。
      “阿冶,算妈求你了,这份警察的工作你绝对不能再干下去,因为实在是太危险、太可怕了!妈都不敢想,如果当时中枪的人是你……阿冶,爸妈可不能再失去你了!”
      夏侯冶在母亲身边坐下,伸出一条胳膊环绕上她的肩膀,轻声说:“妈,我明白您的担心。但是如果大家都像您这么想,都不愿当警察。那么我被绑架的那一年,也就没有人来救我了。也就意味着,早在十五年前,你们就已经失去我了。”
      陶慧云无法不语塞:“这……”
      夏侯斌决定退而求其次:“阿冶,如果你一定要继续当警察,那能不能换个警种,至少别当刑警了。”
      “爸,其实你们真的想太多了。刑警在公安内部不算是危险性很高的职业。因为本职工作就是抓坏人,在这方面有着充分的心理准备和防范意识。一般情况下不会出事,唯一完全不可控的风险就来自枪支。不过国内的禁枪工作严格来说做得还是比较到位的,能弄到枪的坏人毕竟是少数。”
      刑事警察长期负责追查抓捕犯罪嫌疑人,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多年磨练出来的套路都很实用。而对于刑警来说,抓捕嫌疑人的精髓在于两点:第一是己方不打无准备之仗;第二是打敌方一个出其不意、措手不及。
      刑警每次动手抓人之前,尤其是那种危险性很高的坏蛋,都会细心地摸清楚对方藏身的地方,并弄清楚其出入规律。万事俱备后,首选是找一个深更半夜,趁着嫌疑人呼呼大睡的好时机破门而入抓人,那样能够把风险降到最低。
      陶慧云依然满脸忧色:“虽然是少数,可要是万一摊在你头上怎么办啊?”
      “妈,有道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当年既然挺过了那一劫,应该就没那么容易再倒霉的。”
      知子莫若父,夏侯斌看着儿子眼神坚定的样子,知道他们夫妇俩再说下去也是白搭。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后,他对妻子说:“算了,咱们啥也别说了,尊重儿子的选择吧。”
      劝说儿子改行的目的没有达到,陶慧云很是有些怏怏不乐,却也无可奈何。她只能没好声气地埋怨丈夫:“你就是这样的墙头草,明明答应帮我来劝儿子的,倒过来却又帮着他劝我。”
      夏侯斌做了一个很可怜的表情说:“不然我能怎么办?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我夹在你们母子俩中间很难做的好吧。”
      夏侯冶莞尔一笑,拉着母亲的右手与父亲的左手重叠在一起,哄着他们说:“好了,你们俩回家去吧。别在我面前秀恩爱了,要知道对于单身狗来说,这属于一万点暴击的伤害。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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