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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八章 ...

  •   帝君悠悠然的牵着哮天犬踏进了三界中最为至高无上的凌霄宝殿,在众神诧异的眼光中,绕过了司法天神,走到了最前面:“陛下、娘娘,本君可否参与一下早朝?”
      玉帝和王母皆是一愣,鲜有的,玉帝赶在王母前发了话:“当然,帝君想何时到什么地方去,都是可以的。”
      王母在一旁笑着点头不语。
      帝君略一欠身,牵着哮天犬,站到了最接近宝座的一侧,傲然独立。
      再说这哮天犬,虽说跟着自家主人成仙多年,法力也不低,可里里外外还只是一条狗的性子。哮天犬不明白为什么帝君要让自己化出原形、带着狗链,然后再牵着自己去凌霄宝殿看什么早朝;他只知道只要跟着去了就可以见到主人了。
      所以即使刚才自己站在凌霄殿外吓得后腿直抖,但帝君一个扬言说:你若是再这般不争气就见不到你家主人了!哮天犬立马就被激发了全部的定力,还算淡定的上了凌霄。
      从刚踏进凌霄殿起,哮天犬便只有紧紧的盯住杨戬了,恨不得立马蹿到自家主人身旁,再不离开半步了才好。只是这个可恶的帝君牵着自己离不开他半步!
      而哮天犬这个样子,也正是帝君想看到的。
      看吧,堂堂天界的司法天神,却是这样一个连自己的狗都落在别人手里的人物。

      从帝君牵着哮天犬出现在凌霄殿的那一刻起,杨戬就知道帝君是来给自己难堪的。
      杨戬不甚在意,但碍于众神都在,还是得做出些在意的样子。还是站在那个位置,还是上报着那些事情,言语间,闪烁了不少。

      哮天犬在一旁卧着可是难受坏了,从刚才起,主人好像就不怎么高兴,不用想,一定是这个可恶的帝君搞的鬼!可更让哮天犬着急的是,自己与主人都一个月未见了,主人怎么都不多看自己几眼?难道主人变卦了,不想要自己了?
      这狗只顾着着急,那里还记得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的道理,对于杨戬,哮天犬才刚离开自己一个时辰而已。

      这边哮天犬百般焦急等到退朝,还没等主人走出凌霄宝殿呢,一个闪身就被帝君带的无影无踪了。

      杨戬自然看到了被带走的哮天犬,没有过多思索,因为他也无可奈何。他现在要处理的,是站在真君神殿前的嫦娥。
      嫦娥此次目的简单,要救走猪八戒。谈判也就是两方给出对等的条件,嫦娥就玉树被毁的事威胁,又代为答应了不再让猪八戒收沉香为徒,于是杨戬就把猪八戒放了。至于之后嫦娥与猪八戒故意为之的兄妹结拜,杨戬不感兴趣。
      不知何时起,到处传开了自己思慕嫦娥?虽然玉树确实是自己所毁,但这跟自己喜欢嫦娥又有什么关系了。
      知己之间最容易互生爱慕,嫦娥也从未有一时一刻猜中过司法天神的心思。就拿这次,照猪八戒的脾气,被威胁着不许收沉香为徒,他又忌惮有不甘愿,还能怎么办?还不是去找孙悟空。

      帝君怕哮天犬闹,于是把哮天犬随便收进了自己随身带着的一件法器里,赶忙去了地府。原因很简单,过了这么久帝君才发现,帝君把自己的仙童忘在地府了。帝君急急忙忙,生怕自家仙童一个不甚被地狱里的恶鬼给分吃了。
      不过帝君显然低估了自家仙童,赶过去的时候,仙童正坐在阎王的位子上,悠哉游哉的翻着地府的命门所在,生死簿看着。阎王站在一旁敢怒不敢言。
      仙童跟着帝君几千年,帝君从未教过仙童什么东西,但仙童耳濡目染的学到了帝君的不讲理,顺便再无师自通了一点狐假虎威。
      帝君看到此情此景,欣慰了不少:好仙童,没给自己丢脸。帝君理念一向如此,你不先吓住别人,别人只会反过来动你。
      帝君走了过去,仙童识相的让了座。阎王正高兴着总算有救了,帝君又拿着生死簿翻了起来。阎王突然很想死,就算死不了也很想借孟婆的汤喝一锅。
      “我闭关了那么久有什么好玩的事吗?”帝君文仙童。
      仙童于是就从帝君闭关时开始说起,呱啦呱啦。
      “......八百年前有只石头猴子变得猴子毁了生死簿、吃了太上老君数年来的仙丹、闹了天宫......”

      “阎王!阎王!”
      正说话间,突然有个小鬼惊恐不已的跑了进来。
      “莫惊扰了帝君!什么事?”
      “死...死了......”
      “死了便让黑白无常把魂魄勾回来,用得着来找我吗!”
      “没有魂魄......”那小鬼焦急的不像小事,又说不清楚,阎王也快疯了。
      “怎么能没有魂魄呢!?”
      “魂飞魄散了!”
      “那又是怎么魂飞魄散的啊!”阎王眼看受不了接连的打击,就要背过气去了,那小鬼又一急,终于说了个清楚:
      “不是人!是龙,有条龙死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该起怎么样的章节名才好,因为我一直是起名废啊(看帝君就知道了。。。)
    刚刚看综艺听到一首挺喜欢的歌,叫《消愁》: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一杯敬故乡,一杯敬远方;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应该是真的不自由,毋宁死。我希望各位看官都自私一点,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去生活;哪怕在最爱你的人的眼里是浑浑噩噩的、不负责任的,我们都没办法改变日复一日,但我衷心的希望各位按照自己最喜欢的方式去重复,这也是我一直对自己说的和自己想要的。
    希望无论多久之后我还能抱着键盘打字、还能为了多一个人收藏、多一条评论而激动的像个疯子,曾经希望无数个人看到我,现在也依然这样的希望着,但,也,只要有人,就足矣幸运了。
    我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读者,一定是我自己。
    矫情了,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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