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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他给的痛 ...

  •   杨戬是寸心一辈子遇到过的,最美好的东西。

      错了,他不是个东西!

      只要他想,杨戬可以是一个相当细致周到的男人,将寸心的大事小情从头到脚都照顾得心满意足。寸心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地球,所以老天爷才会派这么完美的男人来到自己的身边——当然,这样的时光往往极其短暂。更多的时候,他们总是在争吵,这争吵可以是为了任意一件微小的事情,以至于最后谁都想不起最初争吵的原因。

      所以你看,越是失去了,就越会去怀念。而怀念就像是上好的磨石,在逝水一般缓缓流淌的岁月中,将回忆打磨成光洁美丽的镜子,从而精确地倒映出生命的遍体鳞伤。

      或许,寸心爱上的,原本就是杨戬带给她的痛。

      寸心认识他,是在一场推脱不掉的聚会上。被信教的友人拉去吃饭的寸心在饭后的读经班上百无聊赖,周围的信众都在闭目祈祷,她却忍不住睁开双眼,偷偷四处张望,一眼看见了坐在角落里发呆的杨戬。

      “你也是被拉过来的?”敖三姑娘低声问道。

      杨戬微笑。慈爱的友人知道他新逢家变,心绪极糟,怕他一个人胡思乱想,所以常会找各种借口拖着他出来散心,这样的好意,不是杨戬能够随便拒绝的。

      寸心却无暇注意到他的落寞——她很开心,居然能在这种场合找到跟自己一样偷懒的“同伙”,回头看看犹自合什祷告的众人,寸心一把扯住杨戬的袖子,拉着他遛出了教堂。

      “呼~外面的空气真好!”寸心深吸一口气,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但随即就被负疚感取代,“我们这么走了,会不会不太礼貌?”

      杨戬看着她圆润的双眼,忽然想起被自己安置在国内的三妹。这女孩大不了三妹几岁,明媚的脸颊上被月光染上一层银霜,看去仿佛自带辉光。“如果他们问起,你就说肚子不舒服,所以请我送你回宿舍了。”

      “好借口!”寸心双掌一合,“我们接下来去哪儿?”

      “我们?”杨戬有点诧异,他才不过认识这女孩几分钟而已,她却已经开始计划起下一步的行程。

      “刚才路过你身边的时候,我听他们说,你叫杨戬。”寸心笑起来,露出雪白的贝齿,“你好,我叫敖寸心,在C大历史系念书,今年大三。”

      杨戬伸出手,握住了寸心的柔荑。

      她和三妹是不一样的。自小生活在父母和哥哥百般呵护中的三妹是温顺的,就算开心极了,也只会羞怯而柔和的笑着,从不为这点小事欢呼雀跃。在杨戬十分有限的异性朋友中,似乎从未出现过这么明快鲜艳,如同彩色肥皂泡一样欢腾的女孩儿。

      杨戬的手搭在方向盘边缘,余光却落在了寸心小巧的下巴上。C大的历史系在全美排名数一数二,所以历来极难申请奖学金,连本土学生都要争个头破血流,外国人根本连想都不用去想。能够过来读历史系的,而且是本科,想必出身不凡,所以家里才会肯花费5万美元一年,送她来读一门全凭兴趣而不必考虑就业的学科。

      绿灯亮起,杨戬放在油门上的脚不知不觉踩得重了些,银灰色的野马跑车离弦之箭似的冲了出去。如果是一年前的杨戬,根本就无需为这些小事挂心,但自从父母和大哥在一宗交通意外中丧生,于父母的荫庇下顺风顺水了二十五年的的杨戬赫然发现,自己在一夜之间成了这个家唯一的支柱。他顾不上悲伤,匆匆赶回国内安排了至亲的后事,累得精疲力尽之余,才看见刚满十六岁的三妹红肿着一双眼睛,哀哀望着自己。

      “二哥,从今天起,我只有你了。”

      杨戬只能叹息,他又何尝不是只有三妹一个亲人了呢?眼下的问题,是如何安置三妹。她才高一,还有两年才能完成学业,虽说可以跟着杨戬一起转学到美国的公立高中,可是以三妹现在的英文程度,根本不足以应付接踵而来的一切变化,杨戬只好忍痛将她留在国内,又托付了好几位远房亲戚多加留意,这才恋恋不舍的回到了美国。

      寸心自然不知道杨戬在一瞬间动了这许多心思。二十岁的寸心是一张白纸,单纯而富於想像,从不知道爱上一个人,不但会带来巨大的喜悦,随之而来的,还有难以承受的悲伤和忧愁。杨戬的英俊,和他身上似有似无的伤感,像是一泓令人无法逃脱的旋涡,牢牢的将年轻的寸心吸引住,在不知不觉中堕入深渊。

      多年后的寸心在入睡前迷迷糊糊想着,杨戬自己就是鉴证学博士,不知道他有没有打开胸膛看一看,其中跳动着的那颗心脏到底是什么材料做的,才会如此冷硬而伤人。

      她不会知道,此刻在三十公里之外的瑾琳山下,杨戬的二层小楼里,那人也正倚在窗前,望着半空中皎洁的圆月,默默回想着往事。

      楼梯上传来铜牌细微清脆的响声,一条黑色的细腰猎犬欢快的爬上来,摇着尾巴拱开房门,用湿润的鼻尖碰了碰杨戬的腿。见他毫无反应,那狗儿失望的喷了一口气,“扑通”卧倒在杨戬的脚边。

      “这就吃饱了?”杨戬的嘴角勾起一丝笑意,从善如流的在躺椅上坐下,看着狗儿轻松跃上来,将下巴搭在他的膝盖上。忽然它像是闻见了什么,探头往杨戬的手里瞧了瞧,眼看就要伸舌头去舔。

      杨戬的手肘向后一撤,杯里的酒几乎洒出:“哮哮,这可不是给你喝的!”他说着,一口将酒饮尽,酸中带甜的液体滑下喉咙,心头却涌起难以名状的苦涩。

      这种半甜的白葡萄酒原本只有寸心一个人喜欢,它成为杨戬酒柜里的必备品,却是在两人分手之后。

      杨戬也说不清为什么自己竟然会在一次加油的时候,莫名其妙的从便利店拎回了那只熟悉的瓶子。在硬着头皮尝遍了无数不同品牌的半甜白葡萄酒以后,他不得不承认,还是寸心钟爱的这一款喝起来最合心意,永远充满着活力十足的、能够将味蕾唤醒的甜美气泡。

      就像,那个人一样,永远都不能用任何一种理性的逻辑来分析。

      夜深了,哮哮打起了呼噜。杨戬放下酒杯,将手贴在它柔滑的皮毛上。哮哮脖子上的铜牌是寸心亲手在超市的机器上印出来的,至今还刻着杨戬在美国的手机号码。狗儿在分手后被杨戬带回了中国,那铜牌却始终没换。杨戬告诉自己,是因为这牌子自从哮哮被领养那天起就跟着它,彼此都习惯了,其实到底是为什么,习惯了解决疑难案件的他却根本不想深究。

      有时候,人和人之间,虽然早已邈若山河,却仍有些不肯就死的记忆,会在午夜时分刨开压在身上的尘土,傻愣愣的凝望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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