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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 猛兽归于匣 ...

  •   “我要娶亲了,阿姐亲自挑的人,吕相家的小女。”

      裴煊看着眼前那张有些错愕的小脸,硬了心肠,把话说完。

      他今晨进宫,皇后娘娘找他说的,就是这个事情。当时他嘴上敷衍,其实心中也知,这是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的事情。

      其一,他已经二十又三,再不娶妻生子,就说不过去了;其二,裴家本是将门,他想要做文官重臣,入东府宰执,做太子的朝堂砥柱,那么,先做当朝权相的女婿,方是正途。

      所以,先前在撩人月色下,不小心放出来的那只心中猛兽,在沿着这山道走了个来回之后,便重归于匣,再一次栓牢了。

      既然不能娶,就别去招惹。爱一个人,却不能给她最圆满的婚仪,和半世的相守,那还不如……不爱。三年来,他都自认做得滴水不漏。

      这个女人一根筋,不能让她看出任何端倪,也不能给她任何希望。

      夜长欢轻轻一挣,便从裴煊掌中缩回了手。

      同时,亦收起那副呆痴神情,默默地,转身,走开。裴煊的话,她听得很明白,她又不是真的傻。

      不就是告诉她,莫要再纠缠吗?可是,她才刚刚鼓足勇气,休了驸马,不再乱嫁,准备与他纠缠啊。

      裴煊不愿意娶她,她还可以胡搅蛮缠,可是,等裴煊娶了别人,她就真的不能乱来了。

      夜长欢突然觉得,有些累。

      先前是有情饮水饱,这会儿,饥寒困顿齐齐涌上来了,眼中水汽朦朦,双腿犹如灌铅,远远看着茶寮边上,紫苏在立马车旁,举着笼灯在等她。却觉得走了许久,都走不过去,突然脚下一个硌绊,膝盖一软,竟硬生生摔跪在地上。

      粗粝泥土,磨得手心火辣辣地疼,膝盖腿骨,跟碎裂了一般钻心,尤其是,身后还有一双眼睛,冷冷地看着她。

      又要被他取笑了,走个路都走不稳!

      夜长欢直想,就这样晕过去算了,可是,没办法,身体太好,晕不下去。遂咬了咬牙,狼狈地爬起来,继续往前走,好在紫苏奔过来扶她,靠在那丫头身上,一瘸一拐,才勉强上了马车,任由眼泪扑簌掉下来。

      裴煊站在远处,看着夜长欢转身走开,然后,扑通一声摔在地上,紫苏奔过来搀起,上了马车,马嘶蹄响,走远。

      至始至终,他都立在原地,纹丝不动,除了被夜风吹起的一角袍边。

      他的克制功夫,越来越炉火纯青了。

      他的心悸旧疾,也越来越容易被引发了,要不然,为什么那扑通一声摔地,就跟撞在他心上一样,撞得猛地一阵心惊肉跳。

      其实,她今日,应该是刻意打扮过的,一身单薄裙衫,越发显得纤细而窈窕,很漂亮。安安静静地行走在这山间,还颇有些仙灵之气。

      可就是想不明白,为何她一开口说话,就跟玉京城里的市井地痞一般厚颜无耻。更想不明白的是,他居然会爱上这样一个女人。

      只是,下月里的宫中赏花宴,就该要给他御旨指婚了吧,吕家的小娘子,他没有见过,听说很是知书达理,端庄娴熟,很适合做裴家的女主人,至少,他的皇后阿姐这么觉得。

      月夜下,一辆马车往城中去。

      车厢内,夜长欢本来哭得酣畅,直想沉浸在那种被人嫌弃的邋遢心思里,今夜都不准备自拔了。

      紫苏却蹲跪在她身边,打开食盒,端出几样吃食来,往坐中小案上一一搁了,问她:“公主,吃点东西?”

      那红酸枝做就的木提笼,里面装着瓷心,保着吃食的温度。府里胖厨娘做的几样点心糕子,还有,上午从繁楼买来的吮指鸡,齐齐摆在小案上,甜糯桂花味儿与温凉油香夹杂着,顿时充盈了整个车厢。

      夜长欢用眼神余光瞥了瞥,又别开头,挂着泪闷了几息,终是抬袖抹了抹脸,接过紫苏递来的湿巾子,擦净了手,捞起袖子,捡了最勾馋虫的吮指鸡,用最不文雅的手抓横啃方式,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紫苏赶紧从粉彩瓷罐里,倒了一杯清水,放在她手边,准备着解腻。

      可安阳公主却不觉得腻,极度饥饿与失落的时候,能有温凉的油鸡吃,那滋味,比平时还美味。
      能慰籍肚腹的东西,通常也能慰籍受伤的心灵。

      马蹄嘀嗒,车轮轱辘,身后渐远的西山中,隐隐传来有几声野物嚎叫,听起来瘆得慌。

      “这西山看着不深,打眼看去都是果树,未曾想,竟然还有狼么?”紫苏见着她家主子神色缓和了,胃口也大开了,便试着再多说几句应景的闲话。

      “……”夜长欢一怔,随即反应过来不对劲。是啊,整座西山都是抱佛禅院打理的产业,遍植果树,不留一寸荒地,哪里来的狼?甚至,整个玉京一带,地阔少林,都少见这种野物。

      怕是什么人在怪声怪气地学狼叫吧,有些像是打家劫舍的山匪用的联络暗号,打劫的山匪……糟了,裴煊还在那处!

      夜长欢脑中电光火闪,突然想起一些事情来,一把扔了手中的吮指鸡,叫马车停下。

      一边吩咐紫苏:“去玉京府,找端木,带府兵来西山,越多越好……”

      紫苏尚未回神,她已经跳下车,撩起裙裾,掉头沿着官道,往山中跑回去。

      安阳公主从未有过此刻的勇敢,力气,还有快速的反应。

      刚才,也就吃下一根小小的油鸡腿,但是,足以支撑她此刻跑得健步如飞,脑中亦是清晰得可以推演八卦图。

      以前听闻,玉京郊外,有这么一群贼寇,专干打劫营生,且还专劫京中富贵人家,或是抢劫财物,或是绑架勒索,很有些日子闹得人心惶惶,京中稍微有些底子的人家,都不敢出城游玩,生怕被盯上。后来,裴煊到了玉京府,抓了好几个头脸人物,斩首示众,这群山贼才渐渐销声匿迹了。

      貌似,那群山贼就是以狼嚎为号。

      如果他们卷土重来……很有可能,就是冲着杀了他们的弟兄,断了他们的营生的玉京府尹来的!
      不然,为什么要等她走后才动手?

      夜长欢本来饿得发慌,脚酸腿软,还有一肚子的失落闷气,但是,她一想到裴煊很有可能陷入危险中,就像是刺啦一下,心中有什么东西被点燃了。

      她又活过来了。甚至,比以往所有的浑浑噩噩日子,都更明白。

      裴煊有难,她一定要到他身边去。

      至于,她这样手无寸铁,只身一人跑回去,会不会自投罗网?多添麻烦?无济于事?安阳公主压根就没有去想。她的所有力气,都用来奔跑了,她的所有心智,都用来想象等下该如何大战山匪,美人救英雄了。

      一口气跑至山道入口的茶寮旁,见着裴煊的马仍拴在原处,心中又沉了些。

      再沿着山道,跑到先前那棵杏花树下,果然,有一群人,不多,七八个的样子,可凑在一起,就黑压压的,围成一团,冲着中间的地上踹脚。

      那地上之人,不正是裴煊吗?一动不动地伏在地上,是不是给打晕了?

      “住手!”夜长欢冲着那群以多欺少的贼寇,大喊一声,中气十足。竟然将那群人喊得齐齐回头,黑纱蒙面,只露一双双的亮眼幽光,扫向她。

      “大胆狂徒,敢在天子脚下伤人!”她心中发怵,藏在袖中的手指尖都在颤抖,口中却硬气,该威风吆喝的,还是得先吆喝了。就当这些人,是石头瓜好了。虽然,人人手中一把明晃晃的大刀,砍她一定犹如切瓜。

      空气凝固了少息,大约那群山贼没想到她会有如此气势。不过,她一个双手空空的女子,看起来纤弱细条地站在一边,再大的气势,都是虚张声势。

      少顷功夫,山贼们便缓了劲,其中一人,怪声怪气地,竟与她打起招呼来:“呵,小娘子又回来了?”

      果然是先前就盯上稍,等着她走后才动手的。能够放她走,只冲着裴煊来,那么,便不是普通的打劫。夜长欢在心中盘算。

      “别与她啰嗦,把人绑起来,带走。”

      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扔了一捆绳索在地,呵斥那个与她打招呼的人,将地上的裴煊捆起来。

      “你们知不知道他是谁?”夜长欢便试着问。

      “不知道,只知道,他很值钱。”还是刚才那个与她说话的人,一边跪地绑人,一边答她,“有人出了高价钱,指了路,点名要他,我们是收钱办事。”

      “你们绑他,是为了钱吗?”夜长欢胆子渐渐大了。她站在边上这么一会儿,这群贼居然也不过来对她动手,还能有一句没一句地搭理她,这就有趣了。

      不愿意闹出人命的贼,也许,真的只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的……笨贼。

      “废话,干咱们这行的,不为钱财,拎着脑袋玩儿啊?”那个呱噪的笨贼一边把裴煊的手脚捆缚了,一边仍在接她的话,“小娘子,回去吧,这事与你无关。”

      怕是觉得她人蓄无伤的样子,碍不了多大的事儿。

      “我不走,你们把我也绑了吧,我父亲,是玉京城里最有钱的。”

      夜长欢主动伸出双手,要求到。既然喊她小娘子,多半不知道她的身份,既然是贪财的小贼,那么,玉京城最有钱人家的女儿,多半能引他们入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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