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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城中增暮寒。 ...

  •   第十章。城中增暮寒。

      寻常人家的八岁,至多能过初窥剑道,可是叶孤城居然就这样突破了。年龄回溯这件事情对于叶孤城来说只是给了他更多的时间,却并没有让他的修为和心境一齐跌落回去。因此,他的突破在意料之外,却还是在情理之中。

      长江后浪推前浪,后生诚然可畏也。沈浪叹了一口气,却是欣慰的笑了。

      他叹气,是因为叹息这孩子的突破来得太晚了。虽然知道这毫无道理,但是沈浪总是忍不住去想,若是叶孤城能够早生十年,那么是否他父母的悲剧就可以不再发生?可惜没有如果,只是故人痴念而已。

      而沈浪之所以欣慰,则是因为他看见了白云城的希望——若有此子,白云城何愁无破局之日?

      叶孤城甚至还没有场上那些和他对战的南海群岛之人的胸口高,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已经一一败落在他的手上。场上生死不论,叶孤城又没有手下留情,因此这些人一个一个倒下,在倒下了足足十五人之后,终归再没有人敢上场了。

      南海群剑之首。横穿一世,这个称号终于又一次落在了叶孤城头上。在他还剑入鞘,缓步走回主位落座的时候,在场的众人望向他的目光已然不同了。

      这边叶孤城在弹压南海群岛之人,忠叔亦在下黑手,给那些胆敢来犯之人不轻不重的教训,小言欢身边第一次离了人。

      白云城的守卫虽然森严,不过到底有疏松的地方。往日他们家小小姐都是跟在城主身边的,自然无需多加护卫,然而此刻叶孤城难得离了叶言欢,没有人注意到,一个身影悄无声息的靠近了叶孤城院子,推开了他的房门。

      叶言欢一直睡在叶孤城身侧的小摇篮里,婴儿半夜难免啼哭,忠叔几次想要将他们小小姐抱到奶娘那里,却都被叶孤城拒绝了。叶孤城答应了长姐会好好照顾小言欢,就真的一板一眼的跟丫鬟嬷嬷从最基础的喂奶穿衣学起,不假人手的照料这个小姑娘。

      当年叶家祖上那位天眷者留下了一部《问水诀》不假,可是这人如何习得剑招,身体可有不适等“小事”却是不曾被记载的。不是叶家对家中孩子关心不够,而是因为那孩子是成年之后才显出与其他叶家子弟的不同的,在此之前,叶家还未曾出过这样的情况,也不确定之后叶家是否还会出现这样的人物,如此一来,自然也就没有人想的起来记载他的生活点滴,以供后来人参考了。

      所以对于叶言欢,叶孤城是半点的掉以轻心也不敢有。他家这小姑娘出生不过百日,可是叶孤城却是近乎日日都要请大夫过府给小言欢诊脉,生怕小言欢有什么不妥而他却没有察觉得到。

      叶孤城是不喜欢有太多人伺候的,这也就造成了他的院落之中守卫疏松。

      只听“吱嘎”一声,他的房间的木门被推开了一条小缝,一个看起来还十分矮小的孩童费力的迈过了叶孤城房屋外面的门槛,仗着自己身量未足,他从推开的那条小缝之中就这样钻了进去。

      白云城的阳光常年充足,如今正是午后,是太阳最是炙热的时候。因为小言欢的缘故,叶孤城的屋子内没有用冰,只是垂了窗幔和床帏,为躺在摇篮里的小姑娘遮挡太过强烈的阳光。

      虽然开着窗户,可是屋内没有一丝的风。这些轻纱垂坠,层层叠叠的遮掩住了叶孤城的床边放着的那个小摇篮。

      可是这些遮挡对那个小闯入者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他伸出还有些肥短的小手拨开了挡在眼前的轻纱,径自走到了那个小摇篮旁边。因为如今他十分矮小,那个小闯入者又去推过来一个凳子,踩在凳子上,这才终于看清了摇篮里的婴孩的模样。

      百日的孩子,身上的红皮已经尽数褪去,一身肌肤像是雪团一样的白。此刻虽然她是闭着眼睛在安静的睡着,可是不难看出这定然是个极为漂亮的孩子。

      不过这些都不是那个闯入此间的人在意的。

      踩在凳子上的闯入者趴在婴儿的摇篮边上,先是伸出手去轻轻地蹭了蹭小言欢额角的五瓣梅花,看见自己的指尖依旧白皙如玉,并没有染上一点朱红颜料之后,分明还是孩子的脸上骤然浮现出了一抹成熟太过的笑意。

      这笑意十分违和。

      闯入叶孤城的房间的人看起来至多不过五岁,分明是个生的玉雪可爱的孩童,可是他此刻笑得一脸的意味深长,简直让人疑心他的身体里藏了一个更成熟的魂魄。

      时光回溯。可是回溯时光的,难道只能是叶孤城一个人?

      小心的控制着力道,并没有把摇篮里的小姑娘吵醒,那个男童想了想,却并没有挪开自己的手。他的手下移,没有一点心理负担的解开了叶家这个小姑娘的襁褓,而后轻轻地分开了她的两条肥软的腿。

      他这么做,无非是想确定,这位叶家凭空出现的小小姐,当真是个女娃而已。

      看见了和自己并不相同的器官,男童有些意外的挑了挑眉,他原本以为叶孤城会将男孩充做女孩养,以此掩人耳目,却没想到这个凭空出现的白云城小小姐还当真是个闺女。

      不过他手上的动作不停,麻利的帮着叶家的小娃娃包好了襁褓。虽然是第一次做这样的活计,可是男童却做得异常的好,比叶孤城第一次做的时候不知道要强了多少倍。

      “还当你小子鬼鬼祟祟的潜入人家主人家的院子里做什么,原来是个小色鬼!”一道十足戏谑的声音从男童头顶响起,下一刻,男童只觉得眼前闪过了一片红。他身体紧绷了一下,却忍住没有任何动作,任由这个红衣男人将自己捉住,而后提着领子就这样拎了起来。

      被人拎在手里晃了晃,男童听见了这人又发问道:“你是谁家的孩子,这么小居然一言不合就去看人家小姑娘屁股?我的乖乖,这长大了还得了?”

      见男童始终缄默,那红衣男人刻意压低了声音,恐吓道:“也是,像是你这样的破孩子,多半是长不大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哪家小女孩的家里人捉住打死了。”

      这小男孩被捉住了也不见任何慌乱,他仰起头看向这个一身红衣却生得平平无奇的男子,偏了偏头径自念叨道:“怜花千面,王怜花?”

      红衣男子的眼中划过了一抹兴味,他只是长日无聊,所以随着沈浪一起来了白云城。沈浪是为了相助故人之子,王怜花却没有这种圣母情节。在沈浪在前头出人出力的时候,王怜花便开始在白云城主府四处转悠。

      以他的轻功,莫说是白云城的侍卫了,就是忠叔亲自盯着,恐怕都未必能发现得了他的行踪。

      同在南海,王怜花是见过叶家萦洲的,当时她只有十几岁,却当真是人间殊色。这些年在海外修身养性,王怜花一身邪气收敛不少,倒是不至于对个黄毛丫头起什么心思。不过王怜花行事不拘,又一贯喜欢美丽的事物,见叶家的这位嫡长女的确和传闻之中一样生得漂亮,当时王怜花还和沈浪开玩笑,说若能将孩子都生成这般模样,白云城的城主和城主府人合该多生几个才是——听听,这说得像是什么话?

      时隔多年,王怜花又听说那叶家大小姐生了个闺女,还养在距离他们不远的白云城,于是王怜花就生了想来看看的心思。谁曾想他这一凑热闹,却恰好捉住了个对着叶家小小姐动手动脚的臭小子。

      这臭小子居然还能说出他的名讳?如此一来,王怜花的兴味就越发的浓厚了起来。

      这一耽搁的功夫,便见到叶孤城和沈浪一前一后的走了过来,沈浪看见王怜花手中还提着一个孩子,想起这人前几日念叨着说要寻一个徒弟,便不由道:“王兄,这是你挑中的弟子?”

      沈浪的话倒是提醒了王怜花,他眼眸一转,旋即脸不红心不跳的应道:“正是,此子天赋极佳,我调|教几年,必成大器。”怜花公子从来自信,哪怕这孩子是个废材,他也有自信能够将他锤炼成所谓的一流高手。

      更何况,这男孩一看就是不简单,哪怕最坏的结果是根骨差些,可是他的聪慧已然可以弥补这一点了。

      这样想着,王怜花便一点没有心理负担的顺着沈浪的话胡诌下去了。

      可是他们不该出现在自己的屋子。叶孤城没有抓错重点,他三步两步的跨到自家小外甥女身边,敏锐的发现孩子的襁褓似乎被人动过。

      注意到叶孤城皱起的眉头,那被王怜花提在手里的小男孩同样面不改色的嫁祸道:“方才这位前辈非说宝宝尿了,居然直接上手拆了宝宝的襁褓,也是不害臊!”

      被看光了还不能说的小言欢咧嘴哭唧唧:哇哇哇哇!!!

  • 作者有话要说:  怜花公子:我有句脏话想和你分享一下。
    阿九:丑拒。
    王怜花默默卷衣袖。
    沈浪:算了算了孩子还小……哎呀我去,妈蛋王怜花你把椅子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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