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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第三章 妹妹的来信(修) ...

  •   “莉莎?
      莉莎,你醒啦。”
      “卢娜?怎……么了?”
      “你说你去借学院的猫头鹰给爸爸送信,结果在这里睡着了。”
      “啊……哦。”莉莎抬起头,瞅了瞅眼前的背景——礼堂的拉文克劳长桌。
      原来她从猫头鹰棚出来的时候发现时间还太早,既然接下来是要去吃早饭,故而早早就来到了自家学院的桌子上坐等。
      都怪那个梦!!
      理论上,就算再怎么疲惫,以当年安娜·罗西的警觉性,她都不可能真的在霍格沃兹的餐桌上睡着。
      美杜莎标记虽说是个BUG,随时随地睡着就是它理所当然的副作用。
      以前在家当然没事,实际上,这就是莉莎体弱多病的由来。
      呃——所谓嗜睡症。
      但在这里,这种特性相当麻烦,她知道的原著不全,有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本在前,有哈利·波特莫名其妙被堵在九又四分之三车站在后。
      今年的霍格沃兹学院注定充满了敌人和危险,甚至连唯一称得上盟友的灵灵都有自己的立场和计划。依照原著的思路来看待现实,已经不安全了。
      这样看来,美杜莎标记的感知何其鸡肋,与其碍手碍脚,还不如不要。
      “是谁在说话,好吵?”
      莉莎迷迷糊糊的寻找着自己目标,格兰芬多长桌,哈利·波特身边的——张大嘴的信封。
      那是一封吼叫信,是莫丽·韦斯莱让人有些怀念的吼叫声吵醒了她的梦。
      关于《哈利·波特与密室》的部分,属于记忆中比较久的存货。对上辈子的她来说,没什么挑战的情节都属于pass 的部分,现在莉莎自然也就记不了什么细节。
      能记得开场的剧情,还多亏了卢修斯·马尔福和西弗勒斯·斯内普这两个人出场的锅。
      李莎是个外貌协会成员,看电影喜欢刷脸,而后者,她刷的是演技。
      这一段细枝末节当然也就被人一目十行蝴蝶掉了,当然,罗恩收不收到吼叫信那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如愿以偿的看见哈利的手上拽了一封信
      ——她早上送出的信。
      ※※※
      送信给罗恩的是一只活了很老很老的猫头鹰,它一头砸在了餐桌上,汤汤水水溅射得到处都是。
      等吼叫信的风波结束,哈利再次打开妹妹寄来的珍贵的信,却发现信还是被某块布丁的碎片沾上了。
      还好,污秽的面积很小,他是一个找球手,理所当然用最快的速度抢救回了大部分的文字。
      “太好了,还能看得清楚。”哈利对此万分庆幸。
      但哈利没有想到是,他还是犯了个错误!!
      把污渍清理干净之后,信的内容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动。
      所以——
      明……(原文:今天)午休,海格小屋后的南瓜地,穿上爸爸的隐身衣?
      我是说,我穿上爸爸的隐身衣,而你一个人来。如果两个人都穿上隐身衣,大家就谁都看不见谁了,哈哈哈。
      希望看到这一句的时候你在笑,哈利,虽然我也知道这笑话看起来很冷。
      哈哈哈~~
      大人们总说,不要见面,咱们这不算见面吧?
      求赞同,求兄妹共同战线。
      我读过哥哥所有的书,也从收养我的人那里探听到了一些你去年的故事。
      我知道,你有两个好朋友。
      都是你在格兰芬多的同学,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
      韦斯莱先生的父亲是魔法部的官员,他没有参与当年与伏地魔的战斗,但同样经历了那黑暗的十一个年头。
      听说韦斯莱先生在魔法部的人员挺好,别担心他的情况,很多人都会为他说情,因为——人人都爱韦斯莱!
      我还知道赫敏·格兰杰的父母,他们是非常有名的牙医,在英国,牙医可是中产阶级。
      他们很优秀,尽管,他们都是不会魔法的普通人。请原谅,我不喜欢麻瓜这个词,不会魔法并不是他们的过错。相反,我觉得为普通人下一个另类的标签形式的定义反倒显得巫师这个族群的狭隘。
      非常希望你能认同我的看法,尽管麻瓜并不是对他们的蔑称,就像我们俩是混血,也并不比那些趾高气扬的纯血要低上一头。
      你能想象,巫师的纯血是依靠各个家族之间的通婚传递延续下血脉的吗?
      我的上帝,三年级的时候我就在学校图书馆看过这个,你知道吗?近亲结婚不仅容易生基因疾病的孩子,还容易生白痴和傻子~~
      所以,纯血优于混血,比像格兰杰小姐一样的巫师更聪明?
      这种说法,简直不科学!
      我也很想见见他们,如果你的朋友想和你一起,那么要不大家一起见个面?
      呃,比较诡异的见面。
      我见你们,而你们看不见我的那种。
      我必须遵守规则,如非必要,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的身份。
      哈利哥哥,关于这点,我想说我很抱歉。
      PS,妈妈也是麻瓜出生的巫师哦,但是她很聪明,很厉害,是个天才!七年级的时候她还当选了格兰芬多的女学生会主席!
      妈妈是我的榜样,我一度希望成为像她一样的人。
      可是,后来我发现这是不可能的。我不能当级长,也不能参选女学生会主席,我甚至不能有魁地奇,哪怕明年也不行!
      PPS,离开家之前,我放弃了自己的飞天扫帚,那一天,我哭了。
      他们说,我注定必须默默无闻的在霍格沃兹读过我的学习生涯,就好像你注定要当你的救世主。
      你不知道曾经我有多嫉妒你可以随心所欲干你想干的事情,格兰芬多最年轻的追球手,爸爸在天上一定会为你自豪的!
      当然,我也是!
      PPPS,听说你也有一件隐身衣,但我的这一件才是波特家从祖上传下来的,见面的话,你会看出它们之间的区别。
      Yours,
      Lily·Jr
      ※※※
      灵灵对哈利·波特透露妹妹的学院,这根本不在莉莎的计划之内,幸好她们针对的对象是同一个——赫敏·格兰杰。
      赫奇帕奇是唯一一个,赫敏不太会特别关注的学院。
      这么看来,灵灵的举动反倒给她圆了谎。
      确定了自家目的已经达到,装作睡迷糊的莉莎这才随手从眼前的餐桌上领取一块乳白色的牛奶布丁。
      她早想这么干一次了,家里的规矩太重,如果在家她绝不可能在正餐结束前享受饭后甜点。
      所以,霍格沃兹——看起来不错!
      “我睡了多久?”
      莉莎搅动着勺子,满满的幸福感从口中溢出。
      “院长刚才发了课程表,第一堂课是魔药课,我们可不能迟到。”
      西弗勒斯·斯内普的魔药课?!
      莉莎的眼神扫过课表,她发现自己忽然没有心情吃早饭了。
      “我差点错过了早饭?”
      正常人的思维回路难道不是应该在吃饭前叫醒?
      所以,妹子你是在说自己绝壁不是正常人吗?
      “很重要?”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一顿不吃又不会死,”卢娜的说,“我只知道如果迟到我们肯定会被斯内普教授扣分!”
      “你不介意我在魔药材料面前吃东西吧?”
      “只要你吃的不是腩勾。”卢娜表情认真,声音空灵的回答。
      她以为莉莎会问她腩勾是什么,就像所有人经常会做的那样,但很明显她面前的那个是不同的。
      “我没试过,”莉莎说,“对它的烹饪方式,我家的家养小精灵似乎一直没什么把握。”
      李莎大吃货帝国出生,受她那部分的灵魂影响,呵呵,莉莎还真想不出地球上有什么是不能吃的。
      或许,外星人?
      第一节是魔药课,估计斯内普教授是第一次看见有一年级的新生能够面不改色的在黏糊糊的鼻涕虫面前吃她的早餐面包。
      而她身边的另一只小鹰则理所当然的看着,完全没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
      而她们所在的位置,显而易见的,比其他桌的空余间隙要大了一圈。
      斯内普永远是踏着点进教室上课的,莉莎知道,他的秘诀就是永远在上课之前待在隔壁的魔药办公室里做好上课的准备。
      坚决不顶风作案是个原则,在斯内普从正面见到她的时候,莉莎已经算好时间将面包的最后一块完全吞进了肚子。
      她决定上午一下课就去他们约定的地方踩点等,莉莎并不确定看哈利看得像保姆对待小婴儿的那些教授们会有什么招。
      无论是邓布利多、麦格,还是斯内普,又或者是灵灵,甚至是思维完全没有规则的海格,一个、两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还是小心使得万年船为好!
      既然注定要错过午饭,莉莎又怎么可能让自己放弃早饭。
      低血糖是会头晕昏倒的好吧!
      如果是普通人,那么她必定会做好迎接斯内普提问的准备。
      幸好,
      她姓马尔福!
      午休的时候,她找了个借口换上隐身衣就在海格家的小屋后面等。
      可惜,今天的好运气或许都被她用光了。
      一直到下午第一节的上课铃声响起,她都没等到想从一开始就接触的那个人。

  •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能让更多的读者看懂,在本章前加了一章的情节。如给大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深感抱歉。
    鞠躬,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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