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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裙子 ...

  •   魏莱只用了一个晚上就弄清楚现在的处境。她确实来到了简奥斯汀笔下《爱玛》的世界中,来到了海伯里,成为了简费尔法克斯。

      因为一场重感冒不幸去世的简没有给魏莱留下任何记忆,好在她有写日记的习惯。

      简的父母都在她三岁时去世了,外婆贝茨夫人和姨妈贝茨小姐是简最后的亲人。贝茨一家原本是牧师家庭,家境富裕,但后来家道中落,从明亮宽敞的大房子搬到了现在这间阴暗潮湿的小房子,连简的抚养和教育费用都难以承担。

      她父亲生前的上司坎贝尔上校感念她父亲的救命之恩,主动提出抚养简,于是简离开了海伯里,前往伦敦生活。

      在坎贝尔家里,简过了一段寄人篱下但安定的日子,坎贝尔一家很照顾她,几乎把她视如己出,给了她优良的教育,把她培养了一个家庭教师,毕竟这是目前英国为数不多允许女性从事的职业。

      家庭教师?这妞原来还是个学霸!被她占了岂不是很浪费!

      魏莱记得室友跟她讲过,在十八、九世纪的时候,做家庭教师的人是全才,不夸张地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她是个样样都不通的人啊,做什么鬼的家庭教师,不说别的,钢琴就一窍不通。

      不过,从简的日记来看,她自己对这份工作也不甚满意,她不止一次写到如果有选择,她会马上结婚。

      所以,她才秘密地和弗兰克丘吉尔订婚吗?

      对于这个凭空冒出来的未婚夫,简的日记里没写,魏莱也没能从她的记忆中搜索到任何信息。

      因为怕露馅,魏莱不怎么说话,何况贝茨小姐一个人就能承包所有人的话,只是听她说就够了。魏莱有时候会回想起她上辈子的事,虽然从小就爹不疼娘不爱,被扔在寄宿学校里自生自灭,上了一个不好不坏的大学,有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像一根漂泊不定的浮萍,不知道未来在哪里。
      但是,现在也没多好啊,她连通过工作养活自己的机会都没有。

      难道,要靠着贝茨一家生活?

      这个念头一出来,就被魏莱否定了。

      一来,她这个简费尔法克斯不是原装的,从内心来讲,她是个陌生人,没那么厚的脸皮在“别人”家白吃白喝;二来,就算是真正的简费尔法克斯也不会靠着她的外婆和姨妈生活,因为她的家人也过着拮据的生活,不然她也不会在日记里写“从此要像修女一样,献身于家庭教师,摒弃世间的欢乐、平等的交往和幸福的希望”这样绝望的句子。

      魏莱都快愁死了,还以为毕业后奔东西走能找到一份工作就可以从此安定下来,谁曾想死过一次后还要面临更严峻的生存形式。

      为工作赚钱愁了一会儿,魏莱发现她面临的众多困难中目前最大的问题是那个她一点都不了解的未婚夫,弗兰克丘吉尔。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今天的晚宴就是见面的时候吧!

      “简,你准备好了吗?我们要出门了。”贝茨小姐推开虚掩的房门走进来,“简,你还没换好衣服,快点,我们要来不及了。”

      魏莱看了一眼小怀表:“现在才下午四点半,晚宴不是六点半吗?需要这么早就去吗?”

      “当然了,我们没有马车,要早点出发。昨天下了雨,今天的路肯定很滑,我们得走另一条路,虽然要远一些,但是能保证路上没有稀泥弄脏裙子。”

      贝茨小姐穿了一条黄白相间的高腰长裙,裙摆有褶皱,样式很简单,但是能看出布料质量不错,裁剪也好,比她昨天穿的那一身类似学校食堂厨房大妈工作服的灰色长裙好看不少,人也精神了。

      这条裙子是参加类似今晚的晚宴这样的场合才拿出来穿的吧。不过,魏莱还是看见了袖口没有隐藏起来的缝补痕迹。

      “简,简,你在想什么,你快换衣服,我们要出发了,去迟了就不好了。”贝茨小姐说着从柜子里拿出一条淡蓝色的长裙,“上个月你来信说要回来,这是给你新做的裙子,这块布料是我们隔壁约翰森太太的儿子从印度带回来的,是最好的平纹细布,一直给你存着,看看,喜欢吗?”

      裙子的样式跟贝茨小姐的裙子一样,高腰长裙,不繁复,没有魏莱想象中的需要穿裙撑的大裙摆,她看着看着,眼前忽然浮现贝茨小姐坐在昏暗的烛光下一针一线地做这条裙子。

      过惯了现代生活,她已经想象不出手工做一条裙子需要费多少时间,多少心力,但是这样一条样式、布料都很普通的裙子却让魏莱感受到了浓浓的亲情,看着贝茨小姐满心期待的欢喜模样,她忽然有些伤感,这条裙子真正的主人已经香消玉殒了。

      “简,怎么了,如果你不喜欢这条裙子,就换一条吧,你从伦敦带回来的几条裙子都很漂亮。我敢说海伯里的姑娘们都没有见过那些样式,可能连伍德豪斯小姐都没有。”虽然笑着,还是掩盖不住贝茨小姐的失落。

      这是担心她看不上吗?

      魏莱急忙摇了摇头:“不,不用,我很喜欢这条裙子,很喜欢。”

      从海伯里到朗道尔步行需要一个小时左右,魏莱换好衣服准备出门的时间已经比预定晚了快半小时,她和贝茨小姐慌慌忙忙地往楼下冲,就怕在这么重要的场合迟到,更怕的是在半路中遇上下雨。

      走到楼下,一开门,一辆马车停在门口,车边站着一个穿着黑色礼服,戴着黑色高礼帽的男人,贝茨小姐惊讶地叫起来:“奈特利先生!”

      奈特利先生!男主角这么快就出现了!

      当初,全寝室窝在一起看BBC拍09版的《Emma》,男主角约翰李米勒一口低音炮苏爆了,每当拍到他看向爱玛的各种眼神,宠溺的,无可奈何的,惊讶的,深沉的…..让寝室四个单身妹子鬼哭狼嚎。

      眼前这位奈特利先生比起米勒扮演的角色迷人程度更甚。深棕色的头发和眼睛,眼窝很深,身材颀长,没有大肚腩和秃顶,穿上一本正经的礼服,手拿一根手杖,典型的英式禁欲感。

      “贝茨小姐,费尔法克斯小姐,如果不介意的话,和我一道去朗道尔参加维斯顿夫妇的晚宴,可以吗?”声音略带一点沙哑,低沉,像一根天鹅毛在撩拨耳朵,痒痒的,麻麻的,一个大写的苏。

      听听,明明是来帮忙的,却说得像是让贝茨小姐和简赏脸一样。是为了顾及她们的自尊和脸面吧。

      贝茨小姐就怕走到半道上下雨会弄脏她们的裙子或者路上耽搁太久迟到了,有奈特利先生的帮忙,自然求之不得,“奈特利先生真是一个慷慨的绅士,知道我们没有马车,特意来接我们,还问我们愿意吗?愿意,当然愿意,奈特利先生,真是太感谢你了。”

      “不客气,请上车吧。”奈特利先生帮她们打开车门,魏莱先把贝茨小姐扶上去,眼尾余光不着痕迹地扫了几眼奈特利先生,大约只有一拳之隔的距离也没有损失掉分毫他的帅气和沉稳,是经得起考验的帅,难怪爱玛那样的白富美都喜欢这个比自己大十多岁的大叔。

      坐在车上,奈特利先生礼貌性地问了几句简在伦敦的生活,魏莱尽可能地不露怯,只用“还好”、“不错”这样的字眼作答。幸好他及时打住,没再深入地问下去,不然魏莱连现代伦敦都没去过,这古代的伦敦就更抓瞎了,一准儿要露馅。

      在他们抵达朗道尔时,有一辆马车比他们先到一步。爱玛从马车上下来,发现是奈特利的马车,脸上刚露出点笑影,当她看见简和贝茨小姐从马车上下来时,笑容僵了一瞬,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微笑。

      “贝茨小姐,费尔法克斯小姐。”爱玛上前打招呼。

      贝茨小姐有些激动:“伍德豪斯小姐,你今天可真漂亮,对了,我们今天用你昨天送来的苹果做了苹果派,非常美味,不过,伍德豪斯先生认为烤苹果才是最有营养的,你可千万别告诉他……”

      “贝茨小姐。”爱玛打断她,“起风了,外面凉,我们进去再说吧。”

      “好的好的,那些苹果真的很棒,简,今天的苹果派你吃了两块,你也觉得很棒,是吗?伍德豪斯先生常说苹果很营养,我也是这样想的……”

      “姨妈,天黑,小心点脚下。”魏莱不得不出声再次打断她,贝茨小姐实在太能说了,她瞥见爱玛向奈特利先生做了一个“这女人真是要命”的表情。她扶着贝茨小姐走在前面,爱玛和奈特利先生走在后面。

      “你肯放弃骑马,坐马车,这样才是一个绅士的行为。”爱玛说,“你早就该这样了,我很高兴。”

      “我很荣幸能让你高兴,亲爱的爱玛。不过,我们都得感谢上帝的安排,让我们同时到达,不然我要是先到了的话,在客厅里面,你不见得能从我的神情和举止就看出我是怎么来的,岂不是发现不了我有多绅士了?我这马车就白租了。”

      魏莱忍着没笑出声,奈特利先生看起来挺温文尔雅的,原来还有这么风趣幽默的一面,噎死人不偿命。

      “不,我看得出来,我肯定看得出来,我有我的直觉。”爱玛不服气,“只要你坐马车,我就能感觉出来,坐马车和骑马的人身上味道是不一样的,我能闻出来。”

      “满口胡言的姑娘。”奈特利先生这么说,但却听不出有一丝一毫的生气。

      魏莱搀扶着贝茨小姐走在前面,爱玛和奈特利有一句没一句地斗着嘴,走到门口时,贝茨小姐帽子的带子忽然松开了,她正要系带子,一阵狂风呼啸而过,把她的帽子吹飞了。

      “我的帽子!帽子!简,简,我的帽子!”

      贝茨小姐要去追,魏莱赶紧拉住她:“姨妈,我去吧,您先进去。”

      “费尔法克斯小姐,我去找吧。”奈特利先生说。

      “不用了,奈特利先生,谢谢,我可以的。姨妈,您先进去吧。”说完,魏莱朝着帽子飞走的方向跑去。

      还好,那阵怪风没有把贝茨小姐的帽子吹向更远的地方,也没有挂在树枝上,只是掉在了泥泞里,沾满了泥巴,完全看不出原本的白色。

      魏莱侧着身子,尽量把帽子拿远一点,然后使劲甩了甩,一坨一坨的泥巴掉落下来。可以想象贝茨小姐看见自己的帽子成了这幅样子,这一晚上都别想清静了。魏莱正要往回走,忽然,身后传来一连串急促的马蹄声,没等她反应过来,一匹马从右侧小树林里冲了过来,直奔向她。

      骑马的人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听说被马蹄踩一下是要死人的!

      魏莱赶紧往后躲,也不知道是踩在裙边上,还是泥巴上,她脚下一滑,失去重心,往后倒去,身后就是一片泥泞,她要是摔倒了,今晚维斯顿家的大门她就别想进了。慌乱中,她一把抓住一根细细树枝,避免了摔倒在地。树叶上冰凉的水滴全落在了她的头顶上、脖子里,而她的裙边也撒上了星星点点的泥巴。

      太狼狈了。

      这可是新做的裙子!

      这可是要参加晚宴的裙子!

      魏莱怒了。

      一个年轻男人从马上下来,天色暗,魏莱看不清他的样子,很快,又一个男人骑着马赶来,停在年轻男人身边。

      魏莱用干净的手背擦了擦脸上的水珠,提着裙子,士气汹汹地走向他们。

      “约翰,兰斯。”奈特利先生的声音由远及近地传来。他走了过来,看到狼狈的简,愣了一下,“费尔法克斯小姐,这是发生了什么?”

      他看了看叫约翰和兰斯的两个年轻人,对那个后来的人问:“约翰,怎么回事?”

      约翰奈特利也是一脸茫然:“我不知道啊,兰斯,怎么回事?”

      魏莱这下弄清楚了谁是谁,面前这个长得一表人才,五官立体,发际线不感人,身高腿长,一副模特样的男人就是凶手吧,叫兰斯,是吧。

      魏莱盯着他,等着看他会给出什么答复。

      三双眼睛盯着自己,兰斯不解地挑了挑眉,嘴唇一开一合,说道:“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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