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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4 ...

  •   这个世界与地球的植物不尽相同。青峪道旁的灌木丛开满小花,也叫迎春,但花色赤殷,气味辛辣。
      在这股锈味里,瀚延德像头四爪朝天、露出肚皮动物一般,带我看了城防、进了武库、阅了守城军的操练,连防走水的大缸在什么地方我都去视察了下。
      除此外我还抽空去各处集市和城外逛了逛,脑子记不住的部分晚上都用竹签子蘸着墨汁抄在张帕子上了。

      一晃过了三、四天,该看的基本都看尽,我是时候要走。瀚延德说要替我践行,我忙惊恐地表示从简从简,大概见我的确不像是在客气,滚蛋饺子真比接风宴缩水了不少。

      宴近尾声,瀚延德叫人捧来两个锦匣,我一秒就明白了那是什么,不由浮现出发至内心的猥琐笑容。待他笑盈盈打开匣子,果不其然,见是一双白如炼乳的玉壁,六颗龙眼大小的珠子,标准的贿赂配置。

      这可终于有点起点相了。

      我搓着手:“受之有愧受之有愧。”一边忙把锦盒抱了过来,听瀚延德介绍说那珠子是传说中的夜明珠,恨不得现在就扎进被窝里看看是不是真亮得像小灯泡。

      此刻气氛着实融融,瀚延德见我高兴,也笑得十分欢畅。加之手捧珠玉,莫名多了三分底气,我于是开口到:“不知能不能厚颜再问将军讨样宝贝?”
      瀚延德道:“天使怎的这么客气?末将何来什么宝贝,若有什么土块瓦石入得了天使的法眼,尽管说就是!”脸上虽仍是在笑,心里估计在骂我的女眷,不过此乃人之常情,我也不怪他。

      我看看左右,示意他附耳过来:“接风宴上那跳天魔舞的舞姬真如天人在世,秦湛一见就不能忘怀,不怕将军笑话,这几日睡觉都不安稳……”一边说,一边自己也郁闷,怎么当正经人不像,学色胚就惟妙惟肖?

      不过文殊奴害我睡不好觉却也不全是瞎话,这几天没少琢磨他的破事。
      若以人道主义规劝瀚延德好好对他,又蠢又得罪人,且等我前脚一走,后脚瀚延德就拿他填井,谁能知道?忽悠瀚延德把他送回去更是不可能的任务,况且赫烈王那儿也是个火坑。想来想去,最可行的办法只有一个,不过又得牺牲下我的个人形象了。

      我见瀚延德没马上表态,心想他果然不太乐意,文殊奴也没白担心,无论是杀是睡,瀚延德还真有拿他派用场的地方,正打算流一点口水出来,强调下文殊奴条顺盘亮、绝代好兔,弄不到手我就不走了,瀚延德却舒了眉头。
      他不屑地一笑:“区区一个怯怜口,算得了什么宝贝?天使喜欢,带去便是。”

      居然这么容易?
      我心头一块大石落地。连带也对瀚延德刮目相看,要是人人都这般大方懂事不耍脾气,这世界必将变成更美好的人间。一感动,我拍拍他的肩膀:“这可多谢杨兄啦!”
      瀚延德一怔,但立马也狎昵地在我肩上拍了回来:“这狗东西好大的福分,居然能幸蒙秦兄青眼。不过赫烈王如此爱他,他必然有几分本事……”
      我虽将心向明月,但这几天公事公办,还真没找着和他拉近距离的机会,没想到现在居然无意中成了。韦小宝说得真不错,比起斩鸡,召妓不是更好?

      次日我出发时,瀚延德果然派了一顶小轿在偏门侯着,等我出了城,方从后面追了上来,里子面子都替我留足了。
      文殊奴也异常伶俐,直到我打发了轿夫回去才泪盈盈地跪下。
      相形之下,篆儿就没那么懂事了,全程傻张着嘴,忍了又忍才没跳起来冲我嚷嚷。可见在员工管理方面,赫烈王确实比我强得多……

      我有个自由主义现代人的通病,那就是既不喜欢被人管,也不喜欢管别人。
      篆儿从小跟秦湛长大,一直没轻没重,我拿对我初中小表弟的态度对他,双方都觉得很自然,区别只在于我说:“去打盆洗脚水来!”,篆儿哦一声就去了,而我表弟势必要跳起来和我对打。
      但文殊奴就有点难办,他越是毕恭毕敬、低入尘埃,我就越手足无措,不过他一天不摸进我的房里来要以身相许,事情就还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文殊奴出侯府时也带了些细软,一身真皋贵族装扮,在路上时我骑马他走路,停下来我坐着他站着,太不符合常理,常引人侧目。等到了大点镇子,我赶紧替他买了几套汉人成衣和一匹小马。
      等他换了装,我把他叫进屋里。这会儿他把头发规规矩矩束在头顶,看着比娇俏双麻花时顺眼了许多,比较像个文弱书生,而不是初中女生了。

      我铺开两张白纸:“识字不?”
      文殊奴忙道:“真皋文和汉字我都识的。赫烈王常叫我替他读汉书的。”
      甭管肇先生多痛心疾首,但真皋贵族就是视学汉文化为不务正业,只有GEEK和文青才乐在其中,平日又免不了和汉人打交道,解决办法就是豢养一批舌人。文殊奴会读写还算在我意料内。
      我把那两张纸递给他:“那就好,拿着。”见他双手捧了过去,我又说:“读读,看有没有什么意见,要是没,咱们就按这个统一口径了。”

      虑及这一路上要带着文殊奴穿州过府,难免人多眼杂,得给他编套假身份背景才行,我这人心思缜密,和沈识微那种临场胡诌什么刘毛驴之徒有宵壤之别,昨晚三易其稿,替他写了个十分详尽的人设。
      文殊奴站着读那两页纸,看得却也挺快,不多时就翻过页去了。我见他嘴角抑不住地向上扬,岂能不知他笑什么:“严肃点,我知道我字丑,你好好体会内涵。”

      他忙敛了笑容,我见他读得那么快,也不知上没上心,便问:“考考你啊,你大姑父做什么营生的?”
      不问方可,一问文殊奴就又笑了,这倒是这么久他头一回不是笑得战战兢兢、曲意逢迎的。

      他也不敢看我,只垂着脑袋盯着我坐的板凳腿儿:“我大姑父姓刘名备,是打草鞋的。二姑父关羽卖枣。三姑夫张飞,是名屠子。我大堂哥刘……”
      我突然打断:“你第一次见我时,我穿的什么衣服?”
      文殊奴一怔:“若没记错,您穿的件镶青边的玄色袍子,同色的皮靴,戴着方巾,器宇轩昂。”
      看来不是瞬间记忆,这小子是真的记性好,我悻悻然啧了一声:“这社会关系你还合意么?”
      文殊奴抬起头来偷偷看我,见我也正盯着他,忙又垂下眼睛,将嘴一抿:“全听吩咐。”
      ——要不是笑的对象是我,我估计还挺欣慰他此刻天然流露:“那行,你带去叫篆儿也背熟了。”

      可惜走了好几天,也没个识货的来盘话,加上文殊奴略读两遍就把内容背得烂熟,我白白写了两张纸,沦为只能抽考篆儿玩。
      第五日上我们进了方圆,终于再见烈鬃江,江那边就是我朝思暮想的拓南了。

      文殊奴却一改平日的谨小慎微,在马上魂不守舍,我提醒他别走到沟里去了,他还是骑进去踩了一马腿泥。见他只顾直勾勾地盯着滚滚大江,我也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唯见浊浪奔流,连叶小船也无,不知他在看什么。

      中午我们进方圆县城稍歇息,江中虽还偶见浮冰,但路上已有卖鲜鱼的摊子。我觉得这鱼吃了一定能暴涨一甲子功力,买了一条,领他俩找了个大铺子请店家代烹。
      这餐鲜鱼我和篆儿吃得十分餍足,文殊奴却一脸惨白,挑了两根青菜就不动筷子了。

      才离青峪时,他无论如何不肯与我同席吃饭。被我以“出门在外怎么方便怎么弄哪儿来这么多臭规矩”为由训斥了一番,才迫不得己上了桌,但仍食不下咽,直到见了篆儿嬉皮笑脸跟我抢肉之后才敢把整碗饭吃完了。
      这两日我们没遇到什么正经村落,他反而如释重负,一个人远远立在一边啃干粮。

      我道:“你要是看着我就吃不下饭,那就叫店家打包,等会儿上路了你自己慢慢吃。”
      要是平时他早诚惶诚恐地陪着笑脸答话了,这会儿却是迷迷瞪瞪,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答的却是牛头不对马嘴:“爷。咱们待会儿上路了……能不能再往江边去?”

      我拿枚大鱼刺剔牙:“为啥?沿着江边走直线是近点,但是没路,官道虽然绕去了丹弘,但也远不了多少。”
      他咬咬唇:“我,我想看看……这江。”
      文殊奴从不违逆我的意愿,这会儿居然敢顶嘴,倒有些奇了,我问:“江有什么好看的,莫非你没见过烈鬃江?”见他神色茫然,不由诧道:“怎么?你还真没见过?”
      文殊奴低声说:“文殊奴十岁便入府做内奴,直到去年,寸步没离过顺奉城……”
      我虽知道他的身份,但还真没想过他也跟女眷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正犹豫,篆儿却抢着替我做了恶人:“爷说不去那就是不去。我们可有正经事儿要办,哪有空陪你游山玩水?”

      我朝篆儿佯怒地挥了下手,唱红脸说:“到了丹弘还要渡江呢,渡船未必时时刻刻都有,到时候你再看个够吧。”
      文殊奴神情挣扎:“到了丹弘就不行了。”他怕再被打断,匆匆道:“我,我想去江边祭一祭我爹娘。”

      我曾旁敲侧击问过他真名叫什么,他说有辱祖宗,不提也罢,我也问过他想不想回家,他答身如飘萍,无家可归。我心说一个男人弄成他这样确实也没脸再见父老了,却没想他是真没家可回了。
      再要问下去就有点揭人伤疤,但我还是按捺不住好奇:“你父母……在这儿?”
      文殊奴盯着桌面上的鱼刺,活像肉里面也扎着刺:“我家是农户,欠了债,实在没有活路,全家卖做了赫烈王的怯怜口。我十二岁那年烈鬃大涝,赫烈王点了他的怯怜口亲领着治水。这些人……回来的不多,这两年我好容易打听着了,说我爹娘就是死在方圆决堤。”

      我隐约记得听瀚延德说过,赫烈王治水是快十年前的事情了。若那时文殊奴就已经十二,现在居然差不多和沈识微一个年纪。
      一来文殊奴他们这行跟JUMP男主角一样,超过十八岁就混不开了;二来是身材相貌实在不像,我一直以为他只有十六七,是个比篆儿也大不了几岁的少年。

      他抬起头来望着我:“文殊奴日后定然是做您的犬马,追随您的左右。也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再过方圆,有没有机会给父母供一口米浆了。”
      我最见不得他这副泫然欲泣的模样,真恨不得一巴掌抽过去。
      可现在我能抽他巴掌么?
      我只能抽口气,把嘴里的大刺吐出来,说:“来的时候我看见街口有家店,好像有香烛黄纸卖。”

  •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下大家的意见,似乎还是赞成3000一更的庞友比较多?既然在罗马就要像罗马人一样行事,LJJ这边就还是3000一更好啦-w-
    但CP那边赞成半更的比较多,也挺好,一文两制,等不及的GN可以去CP看。
    【昨天没有更是因为半更的分量也没有写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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