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0、破嶂 ...


  •   这种传言在后来妖界寻宝鼠影像遍地飞后得到证实。

      但因早有景陵获得婆娑内境宝藏的传言在先,这条巨宝传言大部分人都不甚在意,毕竟与景陵的炼丹师身份与其已掌握法则的实力相比,这些能够被轻易获得的宝物,都不值一提。

      又过了几月,妖界再现质疑声——宁坊景陵妖王到底是否会炼丹?

      能够验证的禾渊妖王人头,久无踪迹,景陵的炼丹师身份亦始终无法证实。这种质疑随着时间流逝,愈加清晰。特别是在有妖王、妖君拜访,得到景陵尚在闭关、没有露面的消息后,更是如野火般疯长。

      宁坊外等候着的一众投奔者人心浮动,因周边长时间的窥伺,空中充斥着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紧张与凝重感。近几月,已有许多大妖、小妖告辞离开,剩下的、未离开者已寥寥无几。

      不过,对于宁坊护山结界内留守的四位妖将而言,他们对自己的王上,有股盲目的信任。

      王上说他会,他就一定会!

      正在三人低声讨论时,外出的青痕归来,他眯着双狭长的蛇眸,竖瞳内精光闪烁:“据我探查,这次传言的源头是津襄岭,有八成可能。毕竟咱们王上前脚还掐死过他们的老鼠,所以我给津襄岭水源处投了毒,想来够他们忙乱一阵子!”

      他的毒为本体产生的蛇王毒液,没有他的解毒,足够这群小人体会一下有口难言的滋味。

      北姗大喜,拍手娇笑:“那群小崽子一看就是心术不正,不就捏死了他一只老鼠,竟还记恨到现在!这种人,嗤!”此时她已完全忘记,他们一行不仅收走了人家的万木替身,还将他们困在幻境中呆了七天。

      “不过他们有妖君、妖皇坐镇,想来也不过是给他们一些教训罢了。不过下毒啊,这种杀人不见血的方式,想来王上会喜欢……”墨襄皱眉,陷入技术性沉思。

      几人一番谈笑,仿佛就连宁坊上空的愁云都淡了不少。

      就在此时,天边突然凝聚出一片浓厚的紫色劫雷,酝于宁坊之顶,“轰隆隆”狂鸣作响。观其云层的厚实程度,竟似是四九天劫。

      然而,对于妖界众妖来说,化形天劫是蓝色劫云,晋级天劫是黑色雷劫,这紫色雷劫又是哪个?

      四人面面相觑,朱宝突然吐掉了口中的草叶,手指劫云大叫:“这个是不是炼丹的天劫?王上炼出灵丹了!”

      四人嗖的一声站起,相互对视间激动不已!

      灵丹,即便在人修中也难得一见,更何况是妖界。现在他们不仅马上要见到了,还将亲眼见证它的诞生,这是何等荣幸!

      王上果真是炼丹师,现在看来至少是三品!

      作为一位炼丹师,身怀几件至宝又有何奇怪?如此一来,最近妖界流传的传言不攻自破!

      这炼丹天劫,出现的简直太是时候了!

      此时的景陵,正软绵绵的栖卧在自己的镜内空间。

      在一阵酸疼与识海空白后,他慢慢睁眼,记忆缓缓回笼。

      他现在成为器灵了,被抽筋剥骨、抽魂炼魄,他亲眼看到自己那身美丽的羽毛被一根根拔下,亲眼看到自己那具被珍惜爱护的血肉之躯被全部煅烧、提炼出数十滴精血,融入熔炉中的五彩镜内,而他自己亦在意识昏沉之际,被强行烙下主仆契约,成为了这方苍玄镜的器灵!

      从今天开始,他孔雀一族的骄傲或将荡然无存,回顾往昔张扬岁月,又岂会料到有一天他会卑躬屈膝叫一个杀身之人为“主人”?

      心底在悲鸣嘶喊、在愤恨不公,然而愤恨的情绪刚刚升起,景陵识海中的主仆契约一闪,他对“主人”开始发自内心的尊敬,再也升不起一点伤害愤恨的念头。

      他现在貌似应该服从!

      必须服从!

      完全的服从!

      但是,可以不服从吗……

      失去的自我,完全被支配的意识,看不到未来的人生……

      他看着那位一身赤红的男子将他曾经嗜爱的大红穿出一股写意风流,看着他将自己的镜内空间布置成一片汪洋血海,血梅招展,赤霞满天,只因他喜红。

      他静立于这满天遍野的血水、血气、血土之间,第一次对红色产生一种生理性的厌恶!

      因为这种漫天的血红,竟让他渐渐抓不住那份丢失的自我!

      男子上挑的眼角轻轻掠过他,仿佛他只是位蝼蚁、当不得他太多注意,漫不经心道:“我讨厌与人撞衫,所以你禁止穿红,从今日起,你便着黑吧!”

      实力的差距让他无话可言,心中在主仆契约的制约下,竟升起一阵诡异的感激涕零感。

      他皱了皱眉,看着双手犹如有自我意识般,将身上的衣衫幻为墨染,心底深处升起不甘的咆哮,却又再次被契约压下。

      无论男子现在是仙、他曾经只是妖祖,还是男子是主、他现在只是仆……都由不得他升起丝毫反抗。

      一身赤红如染了世间难以涤净的污浊,化为墨色,第一次褪去赤红,他面上平静如水,躬身行礼,真诚感谢:“诺!”

      他现在貌似应该服从!

      必须服从!

      完全的服从!

      但是,可以不服从吗……

      失去的自我,完全被支配的意识,看不到未来的人生……

      直到万年后,在仙界中的一处秘境,“主人”已至生死边缘,一向张狂的红衣男子被人摄去了心智,正双目空洞的看向前方。

      他一身污浊的黑衣立于镜灵空间内,万年难得一次的犹豫了,救还是不救……

      救,“主人”活。他要继续现在这种器灵生活,没有自我!完全被支配!继续服从!

      不救,“主人”死。他就可马上得到他梦寐以求的自由。

      虽有主仆契约,然而他心中清楚,他与“主人”之间可没有什么主仆之义,只有杀身之仇!

      他不想救!

      既然不能亲自动手抹杀,那便长身玉立、笑看着他死!

      就在此时,他看到“主人”储物袋中飞出一只红色小鼎,那是“主人”最为宝贝的一只仙器,其器灵是一位比较蠢萌的男童。而现在,那小鼎竟在护主,向对面的白衣男子自爆而去!

      他听到了那个愚蠢器灵的悲鸣与号召,他的心始终无动于衷。

      没有主人的命令,那份主仆契约并无法制约他献祭自己的生命。

      突然,他看到方才还被摄住心魂的红衣男子睁开双眼,直直瞪视着他,通过主仆契约在他识海中强下命令,“孽障镜灵,我现在命令你,马上自爆,救我!”

      “我现在命令你,马上自爆,救我!”

      “马上自爆,救我!”

      “救我!”

      他看到红衣男子嘴角的嗤笑、和他眼角对他如对蝼蚁般的不屑和轻慢,他看到他的本体苍玄镜正不由自主飞起、向白衣青年急速窜去,他感到主仆契约正狠狠制约着他、命令他马上自爆!

      这一刻,他感觉到了绝望!

      他现在貌似应该服从!

      必须服从!

      完全的服从!

      失去的自我,完全被支配的意识,即将乌龙结束的人生……

      但是,可以不服从吗……

      可以不服从吗?

      可以……不服从吗?

      世间万物有灵,人、妖、魔、鬼、宠,全部可修炼得证大道,为何器灵却只能受本体及外在制约,再也无法突破,只能成为一方器物,等待主人的契约,经历被别人规划好的一生!

      他不服!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

      众生生而平等,他不信自己只能做一生的仆人!

      他,曾经的孔雀族令羽,现在的镜灵景陵,哪怕只是做一只器灵,那也是天地间少有的、能够得证大道的器灵!

      他不甘于受制于人!

      他不甘于等待别人的救赎!

      他不甘于将自己的未来完全交付于不知道在哪里的陌生人手中!

      更不甘于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叫哪怕修为高出他千万的人为主人!

      这是孔雀一族的骄傲!凡是碰触了他的骄傲、轧断他膝盖的人,他哪怕拼劲一切,也要将之抹杀!抹杀!抹杀!

      体内仙气灵气混杂沸腾,景陵拼劲全身力气睁眼,识海中轰的巨响!

      似屏障初破,仙音渺渺,如暮鼓晨钟,轰鸣作响,将景陵自混沌迷茫中震醒。

      恍惚过后,他眨了眨眼,重归清明。

      本体已初步修复成功,头顶是滚滚四九劫云,方自晋级迷嶂中清醒,再次独面劫云阻碍,他是否会向命运低头,服从它的安排……

      景陵不屑嗤笑:当然不!

      服从与不服从,从来都不是问题。

      修道者大道艰难,逆天而行,然他命途奇诡、转修为器,幸得保存灵智清醒如初。

      困境,从来都不是问题,只要他能够保持心底的清明,服从自己对尊严的坚持,保住自己踏上大道时的那个真实自我,就定能够将天道留下的那一丝生机抓住!

      不松手!

      不能松手!

      不可以松手!

      他要成长,他迫切的希望自己能够成长。

      成长到与旧敌相逢之日!

      当时光再现,重新经历以前所防备的、所迷茫的、所纠结的,才发现这些早已不是问题。

      只有自己还被困封在记忆的狭道里。

      万障皆空,唯向道尔。

      短短时间,他感到他的道心更加坚定。

  • 作者有话要说:  好冷,_(:з」∠)_零评论,求挽尊~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