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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到亚特兰大 ...

  •   斯佳丽的宽慰没有让家里人放心,反而让他们对她更加心疼了。

      其实斯佳丽因为早有心理准备,对于查尔斯的死并没有多么悲痛。她试图要做出悲痛的神情,然而那神情她连自己都没法说服自己,只得悄然放弃。除了私下为查理做了几次祷告外,斯佳丽一切如常地生活着。然而家里人却认为她在强忍伤痛。

      “一直将痛苦憋在心里对她没好处,”老方丹大夫说道,“换个环境是最好的法子。”巴不得打发掉这个他根本不认为有病的病人。

      恰好,皮特小姐的第三封信来了。

      皮特小姐是位胖乎乎的老小姐,也是梅拉妮和查尔斯的姑姑。她已经几番写信来催促埃伦准许女儿去亚特兰大长住,这一回,埃伦认真地考虑了这件事。

      /皮特帕特和梅拉妮两人住着一幢大房子。“没有男人保护,”皮特小姐信上说,“亲爱的查尔斯去了,虽然还有我哥哥亨利,但他不跟我们住,我在此不便多写。要是斯佳丽肯来同住的话,梅丽和我会感觉好得多,安全得多。斯佳丽是那么勇敢,有她在我们就不怕了。何况亲爱的斯佳丽没准儿能在这找到消愁的法子,跟梅丽一样,去医院照料勇敢的小伙子们。”/

      就这样,斯佳丽再次收拾行李,动身前往亚特兰大。然而动身前,她与母亲埃伦进行了一次谈话。

      在她去查尔斯顿的那段日子里,埃伦日夜操劳,将塔拉的出产整整翻了一番,好支援邦联作战。她也因此迅速地消瘦了下来,斯佳丽看到了先是大吃一惊,然后愧疚不已。

      母亲上辈子是因为过于劳累死去的。

      她永远也忘不了那种感受,她拖着一个男孩、一个婴儿、一个刚生产完的女人和一个傻乎乎的黑奴,在战火纷乱中一路艰难地回到塔拉,满以为可以卸下身上的重担,扑到母亲怀里无忧无虑地撒娇,却得到了晴天霹雳。

      /“你妈她昨天死了。”杰拉尔德的目光疲惫麻木,像只只会说一句话的鹦鹉一样,呆滞地重复着,“她昨天死了——她昨天死了——她昨天死了——”

      “大夫说她把自己体力都耗尽了……”/

      她绝不能让母亲再次累死。

      “您如果不答应我,好好保重自己,我绝不去亚特兰大。”斯佳丽坚持道。

      “亲爱的,我很欣慰。”埃伦柔声细语,“然而邦联需要我们……”

      “可我们也需要您啊!”

      那段失去母亲的日子,那种痛苦的感受再次袭上心头,斯佳丽的喉头一下子就哽咽住了,她难过得没法儿讲话,埃伦吃惊地看着忽然之间就泪流满面的大女儿,连声保证自己一定会保重自己。

      “您该让苏艾伦学着管理庄园的事情了。”斯佳丽飞快地擦干眼泪抬起头,对于自己突然的多愁善感有些不好意思,“她也快要嫁人了,将来要管理一个大庄园呢。”

      虽然埃伦暂时答应她了,可斯佳丽清楚,那只是出于她对女儿的爱。母亲一定还是会拼尽全力工作的,那么斯佳丽只好给她找个帮手——说真的,她都在考虑要不要去亚特兰大了,如果不是担心这辈子见不到瑞特的话。

      “好。”埃伦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

      苏艾伦得知斯佳丽劝着妈妈让她去帮忙管理庄园的时候,气得立刻跑来,准备和斯佳丽大吵一架。这个妹妹和当初的斯佳丽一样,脑子里只有怎么好好打扮自己、怎么吸引男孩子,怎么可能愿意去学习什么庞杂的庄园事物?

      然而斯佳丽到底是当过生意人的,几句话就让这个她并不喜欢的妹妹眉开眼笑。

      “你难道不打算嫁给弗兰克?”斯佳丽满脸惊讶,近乎夸张地说道,“天啊,苏艾伦,真是不敢置信。你难道忘了弗兰克有多少田产吗?你希望嫁过去以后让他发现你是一个废物吗?”

      苏艾伦愣住了,这个问题她从未想过。

      “再有,”斯佳丽添油加醋,“弗兰克现在可是军需队队长,每个月要下来征收给养的。你难道不希望当弗兰克来的时候,母亲向他夸赞:这个月塔拉多出的出产都是苏艾伦的功劳呢?”

      苏艾伦被说得一阵心动,本来还有些怀疑斯佳丽的用心,后来一想,斯佳丽未婚夫都死了,一下子优越感就出来了。于是也不再和斯佳丽争吵,兴高采烈地就去埃伦那里学庄园管理了。

      而斯佳丽,也终于踏上了前往亚特兰大的旅程。

      ————————
      /南方人若费神打点行装出门,去二十英里外做客,一去便是个把月,往往还要长得多。南方人爱做客,一如他们爱盛情款待登门的客人。亲戚来过圣诞节,一住就到来年七月,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新婚夫妇到处串亲戚度蜜月,往往在哪个亲戚安逸的家一呆就呆到生下第二个孩子来。上年纪的姑妈姑爹星期六来吃晚饭,没准儿一住好几年,直到一命归天。

      客人们不添什么麻烦,反正房子够宽敞,仆人多的是。在这块丰饶的土地上,多几张嘴吃饭确属小事一桩。再说南方人生活慢条斯理,来了客人多些激动和变化,当然要欢迎。/

      正因为这些原因,加上斯佳丽刻意要和瑞特的妈妈培养感情,所以她在查尔斯顿住的日子可是够久的,等她回塔拉歇了一阵子,再动身去亚特兰大的时候,事实上和上辈子的时间也差不了多少了——上辈子,她是在生产后去查尔斯顿换换心情的,只是那时候的她讨厌极了查尔斯顿人的古板,呆了没多久就回去了。

      亚特兰大一直都是斯佳丽热爱的城市,地位仅次于塔拉。上辈子,她在亚特兰大度过了很长的时间。她和瑞特的故事也几乎都发生在亚特兰大。

      /斯佳丽小时候就听爸爸说,这座城市和她一样大,长大后才明白爸爸这话有些夸张,只要能让故事好听,他就乐意夸张。其实亚特兰大比她大九岁,起初命名为特米诺斯,后来叫马萨斯维尔,在她出生那一年才改名为亚特兰大。/

      这座随铁路而生长的城市,其实与她一直是很相像的。战前的亚特兰大,新鲜、大胆、粗鲁而充满闯劲,是跟她一模一样的冲动任性,战后的亚特兰大,涌入了各式各样的提包客、投机商、自由黑人,变得混乱而缺乏秩序,却最终坚强地站了起来,正如她尽管被生活打磨得坚硬无比,面目全非,可还是挺过了一切。

      /斯佳丽向来喜欢亚特兰大,喜欢它之处恰恰是萨凡纳、奥古斯塔和梅肯诺地的人骂它之处,这座城市集佐治亚的新旧事物于一体。二者冲突时,意志坚强、朝气蓬勃的新事物常常占上风。/就如她自己,宁可改变也决不被旧事物禁锢着淘汰。

      ——————————
      斯佳丽提着行李,站在车站门口。虽然她和查尔斯只是订婚,不需要服丧,但为了赢得梅拉妮的好感,斯佳丽尽量穿的简单。她没怎么打扮,只选了一件最简单的淡绿色波纹绸裙,连花边都没有。

      梅拉妮的爱是从前的她肆意挥霍、毫不在乎的,却也是现在的她极力想要争取的。

      斯佳丽到处张望着寻找老小姐的红脸蛋。/只见红泥街道上车来车往,军用马车、救护马车滚滚而来,从列车上装卸给养和伤员,忙忙碌碌的。车夫破口大骂,骡子乱冲乱撞,吵闹不已。正着急间,一个蓄着一头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的精瘦老黑奴手里拿着帽子,神气十足地踏着泥浆向她走来。/斯佳丽一下子认出来了,这是彼得大叔。

      “/这位敢情是斯佳丽小姐?我叫彼得,是皮特小姐的车夫。/皮特小姐听说你要来了太激动,昏过去了,现在也没啥精神,就派我来接您。”他说着就接过行礼,对着斯佳丽打量了一番,看到她简单的装束明显露出了满意的神色,“斯佳丽小姐,咱们走吧。”

      斯佳丽对于彼得大叔的礼待颇有些受宠若惊,上辈子的最后,这位对威尔克斯家忠心耿耿的老黑人对着她可是没一点好脸色。赶紧乖乖跟在彼得大叔后头,向马车走去。

      彼得大叔利索地爬上车夫座,捡起鞭子就甩。

      /他是汉密尔顿家的老黑奴了,对这一家子忠心耿耿。墨西哥战争的时候,他跟随查尔斯与梅拉妮的父亲打仗,并且救了他的性命。在他们的父母死后,他一手带大了汉密尔顿兄妹。差不多那时候,皮特帕特也和哥哥亨利吵翻了,搬过来一起住。

      皮特是个长不大的老小孩,什么主意都没有,一切都靠彼得大叔做主。查尔斯曾经说过“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忠诚的黑奴。唯一讨厌的是,我们三个的身体、心灵全得听他管,偏偏他又清楚这一点。”/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最终还是听从了彼得大叔的建议,加入了南卡罗来纳军团。

      想起查理,斯佳丽有些异样的情绪。她赶快甩甩头将这些丢掉,重新把注意力放回老黑人身上。

      彼得大叔忠心耿耿,在汉密尔顿家有着崇高的地位。/诸如梅拉妮长到多大可以挽发髻、参加舞会,皮特姑姑该不该出门、要不要带披肩之类的事情,都是由这位忠诚的老黑人决定的。/也许因为查尔斯的阵亡,彼得大叔显得有些憔悴,但依旧严肃认真。

      在她观察彼得大叔的时候,彼得大叔同样也在暗暗留心斯佳丽。他暂时在心里给出了活泼、懂事的评价。在看到斯佳丽之后,彼得大叔心中一股责任感油然而生,因为这个姑娘和查尔斯曾经是订了婚的,他决心要好好管束这个目前看上去还算乖巧的姑娘。

      ————————————
      斯佳丽坐在马车上张望着,毕竟留在她心中的城市印象还是十几年后的。

      相较于战前,亚特兰大变化实在太大了。几条铁路在和平时期使她变为商业中心,现在又使她变为战略要地。现在,/为满足战争需要,亚特兰大已成为制造业中心、医疗基地及南方主要给养供应站之一。眼前的城市好比小娃娃一夜之间长成了长手长脚、忙个不停的巨人。

      战前,马里兰以南地区棉纺厂、毛纺厂、兵工厂、机械厂寥寥无几,南方人还为此洋洋得意——南方出政治家、军人、庄园主、律师、医生和诗人,当然不出工程师、机械师了,让北佬操那些行当得了。可现在邦联的港口被北佬的炮艇堵截,只有一点点封锁物资从欧洲偷运进来,南方只好拼命制造自己的军用物资。

      如今,沿桃树街和附近的街道,随处可见各种军事部门的总部。小镇已经消失不见,迅速发展的新城市繁忙兴旺,一派生机,使乍离乡间悠闲宁静生活的斯佳丽简直透不过气来。

      可她喜欢这儿,这儿的气氛令人兴奋,令人鼓舞,她仿佛感到城市的心脏加快跳动,与她自己的脉搏稳步合拍。/这城市的街道虽然狭窄,又位于起伏绵延的红土山丘之间,骨子里却蕴藏着一股活力,一种天生野性,与她一拍即合,尽管她面上维持着一副优雅派头。

      这座城市的高涨气氛令斯佳丽骨子里的热烈都彻底燃烧了起来。她只想高呼一声:亚特兰大,我来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亚特兰大行程不带普莉西去了,原著是带去照料孩子的——我真相怀疑每个读过小说的人都有想打死她的时刻。
    【假若有未读过原著的小伙伴,作者在此声明,本文继承飘原作者对于黑奴的观点设定,不做更复杂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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