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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 ...

  •   城市白日的喧嚣渐渐被黑暗吞没。

      希诺玛兰走下阴暗狭窄的楼梯,木板在软底皮靴的踩踏下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这家下等人时常光顾的酒馆像其他同类场所一样,充斥着发粘肥肉,廉价香料和劣质酒混合的刺鼻气息。

      为了掩盖不新鲜食材的异味,贫民在烹调中往往恣意抛洒大蒜与胡椒。本来这种调味也不失其独特的魅力,但经密闭环境酝酿一段时间后,简直称得上中人欲呕。

      地窖的门紧闭着,写有“珍奇生物展览”的横幅和标牌胡乱堆放在楼梯底部的空间中。城市守卫驱逐了楼上所有的顾客和女招待,所以当他们停下脚步时,整座酒馆死一般寂静。

      “这可不是好兆头。”守卫队长咕哝道。

      “我同意。”

      希诺玛兰低声附和。驻扎在王都的奥法议会平时轮不上什么公家活计,普里萨城治安主要由城市守卫维持,其上还有月巡骑士团和黎明教会,很难有他们插手的机会。阿黛荷恩女王登基后,大力化解不同群体间的矛盾,贵族对巫师的戒备有所消弭,但纵使如此,让他们把重要的王都安全交托到奥法议会手里,也未免太勉为其难了。

      他供职议会多年,深知只有出现不可掌握的情况时,贵族们才会求助于控法之月的力量。今天他恰好身处事件地点附近,不得不来瞧瞧,否则在如此寒冷的冬夜,他才不愿意出门受罪呢。

      “……你害怕吗?”他问,“你可以在外面等,马上就完事了。”

      守卫队长还很年轻,用火把点燃壁灯的时候,双手在微微颤抖,火光下呈现出的倒影尤其抖得厉害。他们正在执行的并不是太危险的任务——如果知道如何应对的话。

      平民缺乏常识,对怪物的误会由来已久。恶魔固然难以言喻的狡诈与残忍,不过对于仅仅被魔性影响的普通生物,大可不必如临大敌。

      精灵已经活了二百多岁,说话的态度仿佛长辈看顾晚辈,因此这个年轻人不认为自己被看扁了。他摇摇头:“是的,先生,我以前从没见过恶魔,但是我得进去。”

      “不要担心,我们要对付的不是恶魔。”希诺玛兰温和地说。

      他没有使用钥匙,只是将手放到门把上,四周的空气莫名膨胀了一下。守卫队长愣愣地发现,那扇不知经过了多少岁月的门静静开启了。他甚至看到门轴上有大片大片的铁锈,理应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但打开时,竟比公子哥儿用来偷情的门扉还要悄无声息。

      酒馆的地窖很大,被分隔成两个部分,一半堆满了一个金币一桶的发酸烈酒,另外一半租赁给了“珍奇生物展览”的主人。

      血珠花控制这可怜人的头脑,唆使他寻找阴暗隐秘的地方居住。白天他布置舞台,敲锣引人进帐篷看展品,剥削贫民区居民屈指可数的金钱。魔花则积极将花粉散布于空气当中,让观众入眠时做上形同真实的美梦,再也不愿醒来。

      至于夜里,那就是眼前这样一副地狱般的场景。

      这种展览无一合法,只因王都之内,绝对不允许出现未经登记的危险生物。不过恐怖刺激的玩意大部分暗藏商机,只要愿意,总能找到几个流动于地下黑市的奇异展览,甚至异怪格斗。

      每位摊主都自以为可以搞定那些怪物,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高估了自己,所以时常发生主人尸骨无存,怪物逃逸出笼,留个烂摊子给骑士老爷们或者神官老爷们收拾的情况。

      希诺玛兰一照面便看出,那个人类活不成了。他双眼无神,从肌肉向外透出血红色,灵魂光芒仅剩最后一点微弱的火星。罪魁祸首扎根于房间正中央,无数翡翠般的藤蔓伸展开来,缠住每一个它能够对付的生物,汲取它们的灵魂和血液。

      藤蔓中空,深色的鲜血从其中汩汩流进母体。力量被攫取后,有一半会遵循沾染魔性的生物的工作机制,折射回恶魔所在的世界。

      他向身边的守卫队长投去匆匆一瞥。

      这可怜的小伙子已经吓呆了。他职位太低,日常工作主要是抓捕小偷和扒手,调节平民家庭的矛盾,抑或追查因财产纠纷而生的谋杀案。血珠花、恶魔、腐蚀灵魂之类,与这个普通人类根本沾不上边儿。

      他从前辈那里听说许多故事,但故事只是故事。等故事变成现实,就再也没有引人入胜的特质。血珠花显然发现了他们,迅速将藤蔓伸向这边。那速度快的像猛兽捕猎,他只眨了眨眼,几片带着利齿的叶片就近在眼前。叶片一张一合,从中弹出花蕊般的东西。

      触须,一根血红的触须……

      “这不能怪他,”希诺玛兰想,“王都的治安一向很好。”

      他抬起手,手上布满了奇异的彩色花纹。花纹不停流动,忽然涌向他指尖,从指尖射向血珠花。它们本来五色缤纷,离开主人掌握后,汇成一股夺目的青色火焰,瞬间将藤蔓卷入其中。

      他说马上就完事,那么一定马上就完事。今夜守卫能碰上他,实在很走运。

      血珠花扭动着,颤抖着,自根部发出刺耳的尖叫。它的枝叶向主干收回,让牺牲者掉落地面,化作一具干尸。青色火焰中,它如同一个跳舞的人,做出种种匪夷所思的动作,身体却越来越瘦,越来越细长。尖叫声不绝于耳,活像某个人正在遭受谋杀,一直叫到它被火焰完全烧干。

      一年后,守卫队长还时常在午夜梦回时,听到这恐怖声响在耳边萦绕。

      他睁着眼睛,呆呆看着酒窖中央。那只可怕怪物已经消失了,被彻底拔去,留下一个闪着珍珠光泽的血红小球。小球前方,躺着展览摊主枯干的尸体。

      他不由自主地问:“还有救吗?”

      “……他已经死了很久,已经干掉了。”精灵好笑地说。

      他走向前方,从地板上捡起了那个小球,解释道:“这是它的根,很不错的制药材料。如果你不介意,我就带走它。”

      守卫队长打了个寒颤,想着根扎在人的身体里,发芽、长大、裂肤而出,然后又是一株新的血珠花……

      他不安地看了看这座酒窖,总觉得黑暗中,有别的怪物在蠢蠢欲动。精灵仍托着那个小球,等待他的答复。他连忙说:“拿去吧,拿去吧,你还要什么东西吗?这里的……反正他们没下来之前,你可以拿走任何东西。”

      希诺玛兰在人类社会里活了几十年,常与这个种族打交道。他知道,这是人类守卫约定俗成的赚钱手段。只要不牵扯案情本身,那么搜查结束时,难免有几件值钱的小东西落进他们口袋。他曾听过一个滑稽的范例,有位守卫将凶器当作外快带走,导致破案进程推迟了少说一个月。

      这也许不那么符合职业道德。但是,想到那柄匕首纯金的鞘,鞘上闪光的宝石,比宝石更值钱的雕刻技艺,似乎也可以理解那位先生的心情。

      他替他们遗憾,因为血珠花只需要灵魂,不知道金钱的价值。受害者回了家,身体越来越疲惫,头脑越来越迟钝,最终一睡不醒,灵魂直奔这家小酒馆。可他们的钱,仍然好端端的装在口袋里。

      精灵又叹了口气,四下环顾,觉得这是一位很穷的人类。其他“珍奇生物”只是些畸形儿,没有特别危险的东西。他仔细地看着每一个铁笼,每一件行李,防止漏网之鱼。

      忽然,他的目光凝固了,微微皱起眉。守卫队长看见他的表情,沿着他目光望过去,发觉他在看一只破烂的玩具熊。熊背后绽了个大口子,露出内部的白色丝绵,可怜巴巴地挤在一堆杂物中间。

      “去叫你的手下,还有酒馆主人进来吧,这里已经没事了。”希诺玛兰说。

      他半身隐在黑暗里,半身映着壁灯昏暗的光线,看起来极为神秘。他态度那么温和,甚至有点儿谦卑,眼睛仍盯着那只熊,好像在挖掘玩具身上的奥秘。

      如果要守卫队长解释,他只能说,也许这熊的背影特别像精灵的初恋情人,不然他干吗看个不停。他心里很奇怪,又不太敢问,赶紧答应了一声,飞快离开酒窖,在上一层吹响哨子,呼唤等在门外的同伴。

      哨子声响起时,希诺玛兰已经拿到了那只熊。人类视力比较弱,在较暗的环境下,很难辨认颜色差不多的东西,但精灵不一样。他饶有兴致地看着玩具熊,看着它以前光鲜亮丽,如今布满灰尘的丝绸服饰,然后挑开背后的丝绵,从里面抽出了一张蜷曲着的纸条。

      方才,他看到了这个纸卷的边缘,才格外注意它。

      他展开纸条,看到上面写着一行字。字迹小而清晰,使用人类的语言。第一个词是:“救救我。”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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