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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他的名字班森·摩尔 ...

  •   第一次见到应该称为大哥的男孩是个秋日。当时的班森·摩尔也才12岁,我9岁。那个男孩带着一队配备真枪实弹的人员闯进我的房子,翘着二郎腿坐在客厅沙发上,嘴角的笑弧十分嚣张,像个孩子王,而他也不仅仅是个孩子王。身上的深棕色制服上印有阿布卡利斯的标志,他的身后站着六名挺腰直背的武装壮汉。

      ‘你就是十六夜零也。’笃定的口气,男孩笑得更为嚣张,精致的白色手枪在手腕间回转旋转,动作流畅而惊险,枪的保险的是开着的。他朝天开了一枪,很是响亮,半旧天花板的灰尘落下,他白皙的脸沾染上浅灰色的粉。

      ‘野种。’他嘴角弧度扩大,就像一个得逞的罪犯一样猖狂。

      ‘我这个野种想来比你这擅闯民居的有教养得多。”不服输的我,当时这样回讽。

      在下一刻头被紧紧压在地上不得动弹,他应该是手下留情了,不然不会只是擦破点皮留几点血。确实他手下留情了,否则我的头早就稀烂。

      ‘有种。’他右手抓着我的头发往下压,坐在我背上,压得骨骼生疼。他的衣服里铁定放了不只一把枪,可能藏有其他武器,背上承受的重量至少百斤。太阳穴一凉,没撤保险的枪握于他手。

      早知道刚才就不去透支训练,全身乏力无力反抗的感觉真恶心。

      他到底是谁?我发誓这个仇一定会报!

      ‘摩尔大人!’一名黑西装经理模样的中年人擦着冷汗走过来,唯唯诺诺的道,‘毕竟他也是博士的儿子啊。’

      ‘闭嘴!’男孩暴怒的朝他耳际开一枪,血珠从他的耳垂淌下来,弄脏了地毯。‘我们兄弟联络感情,干你妈屁事!’

      觉得背上的重量又多了几分,冷汗沿着额角滑下,恶狠狠的瞪着背上的男孩。男孩的笑容更为恶劣。

      如果是对其他人的话,处于劣势的我大概会假面服从,哪会像那样不服输的瞪眼挑衅。我讨厌他,没有理由。第一眼就厌恶。

      不愿在他面前示弱。

      ‘有胆色,可惜太菜了。’男孩道,‘我是班森·摩尔,你他妈给我记清楚了。下次见到我该叫声大哥。’他狞笑几声,从我身上下来,并踢了我腰侧一脚,直让我捂腰痛吟,死死的咬紧唇瓣,克制不发出更大的声音让对方更为得意。不用看也知道那里铁定淤青一片,肋骨差点就断了一根。

      班森·摩尔。该死的我记住了!

      他狂笑着踢开我房子的大门,大摇大摆的带人走了。余下那个经理模样的中年人,捂着淌血的耳垂小跑过来,将我从地上拉起。类似的恭维话听了也没用,我死死盯着门口那几辆车开走,还有班森坐在车里,朝我竖中指。

      ‘他是我大哥?在公司里什么地位?!’扯过喋喋不休的中年人,不耐的问道。中年人瑟缩了下,不停用手绢擦了额角的汗,耳垂的血半凝固,他也不理会了。

      ‘是……摩尔大人是博士的长子……是公司军事化部门武装部队第一部队的副队长,而且也管理着公司的部分保安系统。’中年人断断续续的开口。

      他会成为阻碍!

      混蛋!

      3个月后,我凭着博士的推荐进入了公司,分配在妈妈的队伍里。进了公司后见识了很多以前没见识多的东西,妈妈并不会因为我是儿子就特别待遇,只因我年龄小体格未完全展开,给的任务会比他人轻松,但也轻松不到哪里去。

      在公司里见识到了大人的世界。阿布卡利斯是一个微型社会。这里有着各种各样的人。研究人员往往是目中无人的高傲,曾经护送过一位中上层研究人员,他的刻薄让我厌恶透顶,非常想直接蹦了他脑袋阻止他喋喋不休的挑剔和讽刺。

      研究人员多是不可理喻的疯子,而军事化部门里的军人们则是严苛到如同磐石般难以推磨的教条样板,武装部队里的人大多是退休官兵或者各地佣兵,也都不是什么品行优良的人。可他们任务成功率却很高。

      在这里也更看清了班森的特殊地位。不是因为他是博士的儿子,我也是博士的儿子也没有得到特殊待遇。虽然名义上是第一部队的副队长,但实际掌控着第一、四、十二、十三共四个部队。

      我们互看不顺眼,他却是个公事公办的人。私底下虽然会言语攻击,但几次合作下来却是个值得信赖的长官。但我还是讨厌他。所幸我们不常见面,他总是在世界各地做着各种各样危险的任务,我也同样。

      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更久持续下去,直到入江琉璃的出现。

      入江琉璃,说实话我嫉妒她,却也没到恨的地步。然而班森每次提到她名字,眼里都有着刻骨的恨意。大约是懒得伪装了,他在我面前似乎也没有太过收敛他的情感。

      在别人眼里他一直是个完美的人,尽管偶尔举止出格,比如喜欢虐杀俘虏,出任务时偶尔会伤及无辜。但他很少会这样恨一个人,还是个才7岁的孩子。

      这不关我的事,我也不会去管。反正有博士在,他最多也只能私底下辱骂对方几句杂种、垃圾、废物。说实话,这些话他形容我太多次了,我从刚开始的愤怒到现在的无视。他果然不怎么会骂人,粗话说来说去也就那么几句。

      后来他因为企图伤害,又或者该称为杀害入江琉璃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媒体更是借此炒作了很久,公司很辛苦才将事情压下来。

      我那时人在西班牙,刚暗杀了几名商业间谍,听到部下传来的这个消息,微愣。我相信班森做得出来,在他眼里我们这些弟妹根本不算什么。听说他8岁前是跟他的意大利祖父生活一起的,而他的祖父是名军衔满高的军人,战绩满满的老人有着刻板军人的严苛。严厉到冷酷的祖父培养出一个没有人性的外孙,我喜欢这样形容。

      可凭他的能耐竟然会东窗事发,大概很多人都无法相信这点吧。入江琉璃不是普通的小女孩,竟然能够一次撂倒班森。可博士的孩子哪有一个普通。

      博士震怒了,将他软禁了一个月,把他调到了新开的肯尼亚分公司做监督和防卫工作,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因为四处出任务和各种训练,我跟班森一年也确实见不到两、三次。

      没有再见到,是因为他死了。

      在他被调去肯尼亚的半年后,班森的死讯传来。死因是分公司的实验室发生意外,在来不及警告逃离就因为危险系数太高而自爆,连同上面的建筑物,整个地下实验区域被核弹炸成废墟,无一生还。

      没想到他会这样死去。说到底也才14岁而已。

      博士在他的葬礼上,表情悲恸。

      心里也会刺痛几下,我想对于班森我还是有感情的吧。别说是血浓于水的兄弟,其实班森是个很厉害的、不可多得的强大对手。我想我也是佩服着他的,其实想要和他分个高低,而且……死得太早了。

      感觉真不真实。那个印象中恶劣、狂傲、目中无人却该死的才华横溢的人这么快就死。死神都是这么可怕的吗?

      我发誓我绝对要活得比他久。久得多…多到能够完整陪着父亲走完一生。所以要变强,变得更强、更强!

      但上帝似乎并不这么想。

  • 作者有话要说:  我要收藏,我要留言,我要批判或者赞同,我要理解我要活力(打滚
    哭给你们看哦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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